今天是 2024年4月20日 星期六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头条新闻 >> 正文
中山:以村规民约建设促乡村善治
发布时间:2019-07-29 来源:中山文明网

    近日,中山市民政局、中山市委组织部、中山市委政法委、中山市文明办等7部门联合出台《中山市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0年10月全市所有村、社区普遍制定或修订形成合法、务实、管用、全面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涵盖三类内容做到合法管用

  《方案》明确,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制定或修订工作应遵循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合法合规、坚持发扬民主、坚持价值引领、坚持问题导向五大原则。

  《方案》建议,正文可采取结构式、条款式、三字语、顺口溜、山歌民歌等各种表述形式,应简洁明了、贴近群众生产生活、易于掌握和遵守。《方案》规定,要做到合法、务实、管用、全面,一般要涵盖三类内容,一是倡导类,宣扬爱党爱国,倡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等优良传统和邻里守望、互帮互助的文明乡风,抵制封建迷信、陈规陋习等。二是权益保障类,聚焦脱贫攻坚、特殊群体、群众关切,依法保障基层群众特别是妇女儿童、特殊困难群众的正当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国家、集体利益。三是约束类,针对本村(社区)在经济、民主、服务、文化、生态文明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如造成集体资产流失行为、懒汉行为、家庭暴力、拒绝赡养老人、侵犯妇女特别是出嫁、离婚、丧偶女性合法权益、薄养厚葬、炫富铺张、村庄乱搭乱建、“黄赌毒”、涉黑涉恶等提出约束内容。以乡规民约、居民公约“约”出社会善治。

  同时,村(居)民公约大家定才接地气,《方案》对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制定程序也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一般应经过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备案公布等5个步骤。


  ■软弱涣散村(社区)须年底前率先完成

  《方案》规定,各镇(区)要以全国、全省、全市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为标杆,选取2个以上基层党组织领导有力、群众基础较好的村(社区)开展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试点,试点名单于7月底前报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工作科。试点工作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

  《方案》还规定,要着重加强对软弱涣散村(社区)、发现涉黑涉恶村组干部的村(社区)、乡村振兴特色精品村(市级示范村)以及老区村等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的指导,抓两头、带中间,务必在2019年底前率先完成。全市各镇区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成率2019年底要达到80%以上,2020年10月底实现全覆盖。

  村规民约制定了还要用起来。《方案》规定,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制定后,各镇区要加强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经常性工作,纳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村(居)民委员会每年应向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执行落实情况。新任一届村(居)民委员会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需求变化以及社情民意、突出问题等新情况开展修订工作。(中山日报记者 徐钧钻 通讯员 钟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