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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首次登报曝光不文明出行人
发布时间:2006-08-01 来源:新华网
[align=center][URL=../photo/showcontent.asp?id=128511][IMG]../data/photo/Others/tn_20068110431318372.jpg[/IMG][/URL][/align] 资料图片 1月7日,行人在福州市一人行道口等待绿灯信号。从当日起,福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始对路面交通秩序进行全面整治,所有非机动车和行人违反交通信号 、逆向行驶和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处以5元罚款。 新华社记者张国俊摄 沈阳市“知荣明耻,文明出行”活动再出重拳,32名不文明出行者的姓名、单位、违法原因等情况31日被登报曝光。 “文明出行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行人和非机动车辆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违法现象未得到根本杜绝。为此,沈城交警部门核实第一批违法者名单,对25个单位32人进行抄报,同时下达《沈阳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处理通知书》”,沈阳市交警支队首次向媒体通报第一批违法者名单。 在被曝光的32名不文明出行人中,不走人行道、专走机动车道的占大多数,个别也有闯红灯,二人共乘一辆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人中不仅有在校学生,也有单位职工。沈阳一所知名高校两名违法行人被媒体曝光,其中赵某在和平区南京街,因二人共乘一辆自行车被执法的交警拦截,将该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抄报学校,并在当地多家报纸上刊登。 据介绍,沈阳市自6月10日启动“文明出行看脚下”专项教育整治活动以来,全面整治行人、非机动车不按灯、不按线通行等问题,全市确定54条街路、247处灯岗为重点管理区域,对经纠正能够主动改正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人,以教育为主,予以警告后放行;对不服从纠正的,予以罚款处罚;对行人翻越交通护栏、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对阻碍民警执法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暴力抗法的,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师生等人员出现交通违法行为,除实施处罚外,还抄告其所在单位。(记者姜敏 吴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