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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38万志愿者保险升级
作者:徐钧钻 陈家浩 发布时间:2018-07-23 来源:中山日报

    7月21日出院的东升镇黄某光既郁闷也惊喜。6月30日是广东扶贫济困日,恰逢校园芒果成熟,该镇同茂小学亲子义工队组织一次采摘芒果活动,慰问辖区孤寡老人和特困家庭。本想做好事,他却在采摘过程中受伤。正当他为医药费担心时,市志愿者联合会传来好消息:“我市自去年4月开始为全市志愿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在‘志愿中山’平台发布并如实开展志愿活动,一旦发生意外伤害,可向保险公司索赔。”据悉,按最新升级的保险协议,黄某光预计将获得11000元的赔偿。
  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数据显示,仅2018年4月合同续保至今,黄某光已是第3位获赔的志愿者。


  ■志愿保险让志愿者安下心
  黄某光今年47岁,是居住在东升镇的个体经营户,育有两个孩子。小儿子去年小学毕业。
  同茂小学家委会秘书长张友军说,黄某光是同茂小学亲子义工队的核心成员。在他的带动下,全家人经常参加校内外的志愿活动,是大伙认可的“好人”,也是2016年中山市学雷锋先进典型“最美志愿者”。得悉6月30日亲子义工队开展探贫问苦的志愿服务,黄某光带上已毕业的儿子早早重返校园。
  当天阳光明媚,活动如期开展,家长们正准备采摘芒果,简单清洗包装后,开展入户慰问。上午10时许,黄某光攀爬竹梯,不慎从2米高的梯上掉了下来。亲子义工队的志愿者们就近将黄某光送到东升医院,诊断为左跟骨骨折、第L1椎体压缩性骨折,需要手术。6万多元的手术费让黄某光顿时傻了眼。
  此时,张友军一通电话打到中山市志愿者联合会。经协调,不到半个小时,中国人寿的业务员联系到张友军,并告知其索赔需要提交的资料,让黄某光在进手术室前吃了“放心丸”。剩下医疗费由学校家委会逐一发动,凑齐了爱心款。


  ■已升级保险,仍需再提高
  我市为志愿者统一购买保险于去年4月开始。在市文明办的支持下,中山市志愿者联合会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签订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协议书》,当时的保险理赔内容包括最高2000元的门诊治疗保险,以及意外伤残最高赔付额5万元。
  今年4月续保前期,市志愿者联合会开展了调研,发现我市志愿者已从去年的24万人急速上升至38.58万人,平均每天通过平台发布及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超过600场次,最高达1170个。因此决定对该保险协议进行升级,不仅保险额度提升,保险范围也拓宽了。其中保险理赔内容提升至“最高7500元的门诊或住院治疗保险,意外伤残、身故最高赔付10万元”。与此同时,增加了意外住院津贴100元/天(最高赔付1.8万元),保障范围涵盖了危险系数较高、每天在路上开展志愿服务的全市交通文明引导员,还将未成年人及普通志愿者纳入保障范围。
  “就黄先生的案例来说,如果没有家委会的热心筹款,11000元的理赔是不够的。对志愿者的保障依然远远不足。希望下一步咱们全市各镇区、各单位能够共同委托市志愿者联合会购买保险,改变过去分散购买、力量不集中、保额不大、保障不足的现状,市志联将通过整合各镇区、各单位志愿服务保险的购买资金,积沙成塔,汇成一股较强力量,为全市志愿者购买更高保额的保险,提高全市38.5万名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抗风险能力,提升对志愿者的保障。”就近期东升志愿者保险赔付事宜,市志愿者联合会秘书长简伟波呼吁称。


  ■开展志愿服务前应做足安全评估
  虽然,这项志愿服务保障措施能为全市志愿者带来更可靠的制度保障,解决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后顾之忧”,但并非能杜绝所有意外的发生。
  市志愿者联合会副秘书长徐嘉仪建议,黄某光的事件同时也在警醒大家,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时,应继续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据悉,今年4月我市为志愿者续保团体意外保险后,已有3位志愿者获得赔偿,黄某光、何某祥、郑某英总获赔金额14955.83元,平均单笔获赔4985.27元。比中山社保上一年度公布的单笔医疗费用略高,志愿服务的安全问题需要正视。
  记者近日浏览10则“志愿中山”发布的活动,大部分活动发布时只对志愿者的服装、随身物品等提出要求,但是关系到志愿者自身安全提醒,只有一则在活动内容中提及“注意防暑”。“活动开展前,应科学及时地评估活动的危险系数。即使同一类型活动已开展多次,每一次都应告知到每一个志愿者注意事项,安全问题再三强调都不为过。”徐嘉仪告诉记者,事件发生后已通过各镇区的志愿者微信群、QQ群对活动组织者进行了宣传教育,下一步将通过“志愿中山”平台,规范志愿活动发布格式,加强危险事项提醒等,提高全体志愿者的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