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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有抓手 群众有奔头
发布时间:2006-02-06 来源:中山日报
贵州省遵义市农村展开的“四在农家”创建活动,以引导农民增收致富为前提,以一家一户得实惠为根本,以改善农民群众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为切入点,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具体化为“富在农家增收入、学在农家长智慧、乐在农家爽精神、美在农家展新貌”。这样做,使各级干部带领群众建设新农村有抓手,使农民群众建设新农村有奔头。 像遵义各级党委和政府这样,把农村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具体化到带着感情、带着项目、带着资金、带着发展路子下到一村一寨,走进一家一户,从农民渴望改善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做起,党和政府与群众的心就贴近了。让农民在党和政府的引导下,努力去做他们所思、所盼的一件件实事、好事,就能使农民享受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文明成果。 “四在农家”创建活动一个值得借鉴的做法,就是一切从各个创建点的实际出发,科学规划,因势利导,不制定统一标准,不搞统一验收,不搞强迫命令,不搞“政绩工程”。农民依靠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创造力,自主开展创建活动,有效实施自我管理,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党委政府做好引导、帮助、协调和服务工作,帮助农民干成了长期想做而没有做成的事情。就连一些贫困村寨和偏僻的少数民族聚居村寨,也主动投入创建活动,在党委和政府的引导和帮助下,艰苦奋斗,自力更生,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先从容易做到的事情做起。这样做,贫困山区农民一样成为投入和建设的主体,一样受教育、得实惠。 遵义各级党委政府在“四在农家”创建活动中,创新管理机制、投入机制和发展路子等做法,显示出无限的生机与活力。遵义的实践表明,只要顺民心、合民意的事,就可以放手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去实践。只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和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有亿万农民群众踊跃参与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伟大事业必将成功。(新华社贵阳2月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