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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价格监管 改革服务并举
作者:文字/闫莹莹 冼智前 图片/市物价局提供 发布时间:2006-02-24 来源:中山日报
[B]■核心提示[/B] [B]物价工作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在历经3年物价缓涨后,人民群众对价格收费问题十分关注,也异常敏感。[/B] [B]今年,市物价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我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按照调控适度、预测准确、定价科学、监管有力、服务到位的总体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整顿和规范价费秩序,积极稳妥地推进价费改革,认真搞好价格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B] [align=center][URL=../photo/showcontent.asp?id=108560][IMG]../data/photo/News/Tn_200622414493530663.jpg[/IMG][/URL][/align][align=center][size=2][color=#0000FF]副市长冯煜荣(左一)、市物价局局长言敏永(中)正在开展价格工作调研。 [/color][/size][/align] [B]价格监管>>>[/B]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商品市场的表现形式更为丰富活跃,价格管理工作也更具复杂性,今年,在强化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方面市物价局将不断加大整治力度。 [center][B]整治医药价格[/B][/center] 今年,市物价局将采取升降并举等方式,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着力解决“看病贵”问题。主要措施有:配合省物价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开展,对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情况进行调研,为我市实施新的《广东省政府定价药品管理目录》做好准备,并建立药品价格公示机制。落实国家和省降低虚高药品价格的措施;加强对药品招标工作管理,确保群众得到招标降价的好处。加强自配制药品的价格管理,理顺自配制药品价格。对市场调节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依法进行必要的干预。 [center][B]强化教育收费监管[/B][/center] 第一,根据我市民办教育发展迅速的实际,市物价局将结合我省即将出台的《民办学校教育收费办法》,调整和理顺民办学校收费,实现从“帮扶”到“规范”的转变。第二,调整和规范职业教育收费政策,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第三,落实中小学义务教育“一费制”政策,落实好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杂费的政策。第四,严格执行公办高中阶段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第五,对公办中小学教育培养成本进行审核,合理科学制定收费。 [center][B]打击商业欺诈[/B][/center] 去年我市部署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反价格欺诈专项行动,并取得一定成效;今年市物价局将继续用半年时间集中力量掀起反价格欺诈的新高潮,着力打击不规范的商业促销、电信领域的价格欺诈行为,争取“反价格欺诈”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结合明码标价工作,市物价局将制定《规范商业企业零售促销行为办法》,通过具体规定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年内重点规范大信商业中心,松苑、竹苑、南下市场,孙文西商业步行街等大型商贸中心、专业市场、个体经营户明码标价行为。 此外,还要加强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的监管,加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开展电信、殡仪、律师服务收费等收费检查。 [B]价格改革>>>[/B] [center][B]六管齐下推动改革[/B][/center] 今年价格改革的亮点是以经营城市的新思路,推进公用事业价格向节约型转变,主要涉及水价、电价、燃气、公共交通价格等多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收费。 ——水价改革。以倡导节约用水为核心,探讨阶梯式水价和定量制水价管理模式;探讨以政府指导价规范物业小区二次供水价格,拟在城区内实现同网同价。按照“供水一盘棋”工作思路,进一步理顺城乡水价,降低农民用水价格。 ——电价改革。争取省电价优惠政策支持,提高我市油机上网电价;针对发电成本增加问题,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燃气价格改革。继续加强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和调控,完善《中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办法》,建立科学的液化石油气价格调控管理机制;出台《中山市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完善管道燃气价格管理。 ——电视收费改革。开展有线数字电视各类项目收费成本调研,根据省有关精神合理制定我市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标准。 ——城市交通事业收费改革。进一步理顺公共汽车票价,解决我市城市公交费用偏高问题,方便市民出行。 ——环保收费改革。适当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促进城市化进程。 [B]价格服务>>>[/B] [center][B]为地方经济服务[/B][/center] 运用好价格政策,积极争取省在电价、能源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鼓励和吸引企业和国内外投资者投资城市基础设施,促进公用事业发展,也是今年市物价局工作的重点之一。 [center][B]为群众服务[/B][/center] 2005年,市物价局在全市各行政村、居委会成立了价格监督站,价格监督机构在基层扎根;价费公示“民心牌”在社村基层得到广泛认可。今年市物价局将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以价格服务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景区等为主要内容的“价格服务进万家”系列活动,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水平。为企业服务 继续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建立价格诚信评比制度,价格诚信记录和失信惩罚记录公示制度,定期对首批99家价格诚信单位进行回访,继续扩大“价格诚信评比活动”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center][B]为低收入群体服务[/B][/center] 关注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为弱势群体服务。在宏观调控中,发挥价格手段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具有事半功倍的作用,经连续三年的物价缓涨,低收入群体消费压力明显。今年市物价局将开展多项调研,适时建议政府拟定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措施,以提高低收入群体应对物价上涨的能力。 [align=center][URL=../photo/showcontent.asp?id=108561][IMG]../data/photo/News/Tn_200622414512353877.jpg[/IMG][/URL][/align][align=center][size=2][color=#0000FF]市物价局副局长林恒广(左二)检查商场明码标价工作。[/color][/size][/align] [B]物价工作亮点[/B] [center][B]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上升3%左右[/B][/center] ■今年市物价局将充分发挥价格工作职能作用,以减轻农民价费负担为切入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今年物价部门主要进一步加强农资、化肥、农业用电价格管理,做好农民就医、子女上学等收费管理,取消面对农民的不合理收费和针对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歧视性收费 [center][B]减轻农民价费负担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B][/center] 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现代化进程的重大历史任务,今年市物价局将充分发挥价格工作职能作用,以减轻农民价费负担为切入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一,今年物价部门主要进一步加强农资、化肥、农业用电价格管理,做好农民就医、子女上学等收费管理,取消面对农民的不合理收费和针对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歧视性收费。 第二,将通过落实进城务工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教育、就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的价格收费政策,保护农民利益。 第三,今年物价部门将加强对日渐增多的社村卫生站的收费管理和监督检查,杜绝农民就医乱收费问题。 第四,继续推行农村供水、供电价格改革工作,进一步理顺水电价格;并建议有关方面改善供水、供电条件,降低损耗。 第五,去年物价部门在全市各行政村、居委会成立了价格监督站,价格监督机构在基层扎根,今年将组织社村价格监督站开展价格政策宣传、农资价格检查等工作,提高为农民服务的水平。 第六,切实落实国家和省的惠农政策,严格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此外,还将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中山三农价格信息网”建设,通过价格信息网络向农民发布农产品成本、收益及价格情况,使农民感受到信息的价值。 [align=center][URL=../photo/showcontent.asp?id=108562][IMG]../data/photo/News/Tn_200622414515128511.jpg[/IMG][/URL][/align][align=center][size=2][color=#0000FF]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现场。[/color][/size][/align] [B]■数字解码2005物价亮点[/B] ■社村价费公示率100% ■成立价格监督站274个,每村设监督员2-3名 ■评选首批“价格诚信单位”99家 ■清费减负4270万元 [center][B]“四大亮点”拓宽价格工作领域[/B][/center] [B]亮点一:价费公示进社村[/B]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加强社区建设的精神和黄华华省长关于“开展价费公示进社区活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指示,从去年6月份开始,市物价局按省的要求在社区一级设立价费公示栏的基础上,大张旗鼓地将公示工作向农村铺开,开展价费公示进社区(村)活动,使省下达的价费公示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经试点探索,现场会总结经验,继而全面铺开,工作历时半年,至2005年底,全市各行政村(居委会)全部设立了价费公示栏,公示率达100%,并全部通过验收考核,提前半年完成省下达的工作任务。 [B]亮点二:价格监督进社村[/B] 为加强社村价费监管,及时调处价费矛盾,去年市物价局在全市行政村、居委会挂牌成立价格监督站274个、每村设监督员2-3名,全市共有监督员632名,并形成具体工作守则和管理、培训制度。在社村成立价格监督站是我市价格管理工作的创新,将价格管理与服务做到群众家门口,成为省内最早在社村基层成立价格管理机构的地级市。 [B]亮点三:评选“价格诚信单位”[/B] 为推动价格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物价局组织开展了“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经严格审核考评和社会公示后,授予广东益华百货有限公司等99家单位为2004-2005年度“中山市价格诚信单位”称号。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是我市建设“信用中山”、建设“两个适宜”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促进了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形成。 [B]亮点四:清费减负4270万元[/B] 去年,市物价局共核定取消了收费项目30项,降低收费标准10项,停止收取(免征)4项;加上采取升降并举的方式对医疗服务项目及标准作调整、规范,减负约2083万元。全年共减轻社会负担4270万元。 [B]物价走势分析[/B]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物价部门表示,做好今年价格工作有积极意义。当前价格总水平总体回升是与经济运行相适应的;但价格总水平持续上涨,特别是原油等上游产品价格涨幅较大和价格变动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对今年总的价格走势,物价部门认为: 一是成本推动仍成为价格上涨的重要力量。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已经持续了三年,对下游行业和产品价格的影响将逐步显现;煤电油运等预计仍将维持供求紧张的局面,可能进一步加大成本推动压力。 二是经济的持续增长将主导价格总水平的平缓上升。从发展趋势来看,我省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经济的运行惯性较大;我市作为对外依存度较大的几个重要的珠三角城市之一,今后一段时期内经济仍将保持目前的快速增长态势,价格总水平仍将持续平缓上升。 三是城市公用服务项目的政策性调价,对价格总水平的上涨有推动作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今年污水处理费等公用事业价格将继续面临较大的上涨压力,对价格总水平的推动作用不可忽视。 四是粮食等食品价格缓慢回落,对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形成抑制作用。 综合考虑上述各方面因素,今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上升3%左右,实现适度稳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