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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思广益谋划新农村
作者:记者 程明盛 发布时间:2006-03-10 来源:中山日报
本报讯 《关于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十大目标和主要措施。昨天,市委副书记陆国良、副市长李树之召集中部组团八个镇区党政主要领导专题座谈,征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见和建议。 中共中央、国务院一号文件和最近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提出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现阶段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市起草了《关于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有关方面征求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将正式下发,并将召开专门会议部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市委农办和石岐、东区、西区、南区、沙溪、港口、大涌、五桂山等镇区领导参加了昨天的座谈,镇区领导谈了各自镇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新社区的构想,探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现代化建设互相结合、互相促进的问题。 充分听取与会者意见建议后,陆国良强调,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要结合我市和各自镇区的实际开展工作,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他就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新社区建设提出几点意见。一要抓好农村体制改革,在逐步完成村改居后,促进人们观念意识转变,切实完成农民向居民的转变;同时加快推进股份制改造,加大农业产业化步伐,推动农村经济集约发展、规模发展。二要抓好“三个一”工程,解决好农民就业、养老保险、医保等问题,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三要抓好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新社区建设一定要规划先行,重点抓好村容村貌和生态村建设,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并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建设文明新农村。四要抓好农村乡风文明,促进和谐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