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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中低收入者的休闲权利
发布时间:2006-05-08 来源:中山日报
今年“五一”长假,黄金周转型的呼声不绝于耳,透露出中国正步入休闲社会的重要信息。这对各级政府提出新的要求,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要保障中低收入者的休闲权利。 在保证生活质量方面,休闲同健康、教育一样重要。我国从1999年起推出“十一”、春节、“五一”三个长假后,每年法定节假日达到110多天,这表明众多中国百姓有了休闲的时间。但是,对于广大中低收入者来说,有时间并不一定就能休闲。只有政府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他们才能在休闲社会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在休闲中不消费是不可能的。但是,对于中低收入者来说,必须有他们能够消费得起的各种层次的休闲产品。比如中等收入者在长假期间可选择短途旅游,而对于低收入者如低保户来说,政府有责任在社区中提供可供修闲的免费文化、体育、游乐设施。对于想“充电”的农民工,要有足够的公共图书馆资源让他们能在学习中度过假期。 休闲社会政府的职责并不轻松,特别是要加大力度解决中低收入者实际困难,让公众有休闲的心态。休闲经济的发展应当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机遇。从今年“五一”长假看,生态观光农业、“农家乐”旅游很受欢迎,发展得好了,对加快新农村建设有很大作用。 国务院副总理吴仪近日指出,中国政府支持和鼓励人们将劳动所得用于文明、健康、积极的休闲,更全面地发展自己。各级政府应当积极思考和研究如何保障中低收入者的休闲权利,让广大老百姓更好地在休闲中全面发展自己。(新华社北京5月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