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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芙镇出台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村民小组长也要年度考核
发布时间:2006-06-19 来源:市文明办
  为进一步规范村民小组长的行为,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板芙镇出台了《村民小组长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按照该办法,每年年底,各村两委及考核领导小组,将根据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村民小组长进行打分,并给予适当奖励。   按照规定,责任制实行镇村两级考核形式,个人岗位责任制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包括,计划生育、户口迁移、入户福利待遇、分配等村组事务管理方面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是否存在以村民意见为借口损害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行为;是否做好土地以及各种项目的承包管理;是否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发现群众内部矛盾并予以化解等。此外,考核制度还对村民小组长管理村小组土地、管理集体财务以及完成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作了详细规定。   据板芙村新南小组组长黄日明介绍,考核制度的出台,不仅规范了小组长的行为,明确了职责,更重要的是调动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黄日明自从2004年当选为新南小组的小组长后,他把大部分时间投入到集体管理工作中。小组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要进行管理。土地租期到了、银行贷款到期、村民之间闹矛盾什么的,都要管。在小组组员的配合下,新南小组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已经顺利完成。    据悉,板芙镇的村民小组长岗位目标责任制,目前已在板芙镇各村小组中开始实施。今年年底,各村两委以及镇村民小组长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将对各小组长进行考核打分,考核分数高于70分的为“合格组长”,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