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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提高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保补帖:每人月增4元
发布时间:2006-08-01 来源:市文明办
  东区为减轻辖区内参加城乡居民住院医疗保险居民的负担,把原规定的每人每月2元的医保补贴提高至每人每月6元。   据东区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东区仅用一个月不到的时间,为该区9个经联社共6700多名居民办理了居民医疗保险。按照《中山市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城乡医保缴费标准每人每月16元,其中市、区两级财政各补贴每人每月2元,而东区每人每月补贴由2元增至6元,即每人每年区财政补贴72元,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24元,居民每年只需要自行缴纳96元。根据东区现有2.1万名参保人员计算,区财政每年需增加投入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