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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头切实解决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就业者或可领补贴
发布时间:2006-11-14 来源:中山日报
  11月8日,记者从南头镇获悉,该镇近日推出了就业优惠政策,以补贴或奖励的形式,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加快全镇农村城镇化、工业化的步伐。   解决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进一步拓宽农村群众就业途径,是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头戏。今年以来,南头镇就大力实施就业工程,不仅通过各种形式举办不同类型的技能培训班,还投资过千万元建设了就业培训基地,定期联系企业招聘人才,用社保来促进富余劳力进工厂等措施。近日出台了新的促进就业优惠政策,规定在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10月30日期间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镇财政将给予补贴或奖励。对该镇辖区内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吸纳南头镇户籍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指城镇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员工参保满一年的,企业可按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逐年申领补贴,最多申领三年;对被南头镇企业吸纳就业的该镇户籍人员,镇财政第一年每月补贴100元,第二、第三年每月补贴50元。对南头镇户籍劳动者领取营业执照经营并参加社会保险,经工商部门、劳动保障部门核实后,购买社会保险满1年的,可申领一次性创业奖励1000元。凡南头镇户籍劳动者实现灵活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镇财政给予社保补贴,第一年每月补贴100元,第二、第三年每月补贴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