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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区农村经管负责人学习省法规:提高建设新农村能力
发布时间:2006-11-16
  11月8日至12日,市农业局委托广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在广州举办培训班,组织全市24个镇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学习《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简称《规定》),以及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   培训班讲授《规定》的主要内容以及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并就《规定》的出台背景、适用对象、突出特点,以及对“出嫁女”权益规定等问题作了详细解读,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形式、管理模式、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等。   市农业局有关领导要求各镇要通过对全镇干部、村委班子进行培训,把《规定》的有关精神宣传贯彻落实到村民,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得到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