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头镇加大承租厂房劳动保障监察力度
老板欠薪屋主垫支
发布时间:2006-12-06
从南头镇获悉,为了加强对该镇承租厂房企业的监督管理,减少涉及承租厂房企业劳动争议的发生,南头镇劳动保障部门加大对承租厂房企业及出租厂房屋主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保障了各方的合法权益。
近期,南头镇发生了几宗涉及承租厂房企业的劳动争议,针对这种情况,该镇劳动保障部门加大了对承租厂房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重点对承租企业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察。此外,针对不少厂房企业出租屋主对所出租厂房企业自行监管不足的情况,该镇劳动保障部门依照有关法规出台了相关的措施,明确了厂企出租屋主的监管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在厂房企业承租过程中,承租方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出租方有责任进行垫支。在南头镇近期发生的几宗劳动争议中,出租屋主就分别垫支了3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款项。
该镇劳动保障部门明确要求全镇各厂企出租屋加强对承租企业的监管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一旦承租企业有拖欠房租、水电情况,应立即到劳动保障部门或所属村委进行备案。如发现承租企业有拖欠工资问题,应立即向镇劳动保障分局举报,以便及时处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