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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设社区车间可获10万元补助
发布时间:2008-04-24

企业设社区车间可获10万元补助
   

    记者了解到,在拓宽社区灵活就业门路方面,我市已出台《中山市社区就业服务基地管理规定》,引导各社区居委会和企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根据规定,设立社区工作坊提供的灵活就业岗位不少于15个,并优先聘用就业困难人员;社区工作坊聘用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及零就业家庭成员不少于各一人。
    社区居委会设立社区工作坊,在财政经费中给予场地费、办公费和人员工资福利补助。其中,给予火炬区、石岐区、东区、南区、西区每月场地费补助2500元,办公费补助500元、工资福利补助2200元;给予其他镇区每月场地费补助1500元,办公费补助500元,工资福利补助2200元。对企业设立的社区车间,在财政经费中每年给予10万元就业补助,补助主要用于租用生产场地、公益性岗位补助、社会保险补助等费用支付。企业社区车间向社会提供的就业岗位中,吸纳本市户籍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或35周岁以上劳动者应不少于40名。

来源:中山商报 2008-04-24 A1  作者:◆记者 李国林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