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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推进“村改居”加速城乡一体化
发布时间:2008-11-06
中山推进“村改居”加速城乡一体化
六镇区农民变身居民
    “我们早就称‘居民’了,享受的待遇和城里人是一个样的。”日前,在小榄东区社区的一户人家里,60多岁的刘姨向记者展示了她的社保卡和养老金存折,满脸自豪。
    作为加速城乡一体化、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步骤之一,中山近年来稳步推进“村改居”工作。到目前为止,包括小榄东区在内的全市87多条村实现“村改居”,管理机构也由村民委员会更名为“社区居委会”。其中石岐、小榄、东区、西区、南区、火炬开发区等六个镇区已经初步完成“村改居”工作,“农民”全变身“居民”。
    “村改居”群众有实惠
    踏进小榄镇东区社区,展现在记者面前的是宽敞的马路、众多的楼房,林立的工厂和商铺,车水马龙,这个在小榄“属中等偏上水平”的社区已大步实现城镇化。
    “我们与全镇15条村一样,都在2004年底 ‘村改居’,农民都称居民了,”东区社区党总支副书记赵明辉说,村改居后,镇向村加大了公共财政投入,交通、水电、教育、卫生等方面有明显改善。“我们生活方式也越来越城市化,老人家每个月有退休金,还可免费搭公交车、免费体检,以前农民哪有这种待遇?”
    与小榄一样,我市各镇区推进“村改居”过程中,都承诺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将更多的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以实实在在措施推进“城乡一体化”。据了解,我市“村改居”居民,目前正逐步享受与传统“城里人”一样的待遇,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低保户保助费等基本趋于一样。同时,由于“村改居”居民原先拥有的集体经济所有股份收入不变,比“城里人”还多一笔固定收入。
    原户口性质过渡期不变
    按省有关规定,凡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其中一个,即可实行“村改居”:一是城镇居民户籍人口占村总户籍人口一半以上;二是人均耕地面积少于所在县(市、区)人均三分之一;三是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不从事农业劳动,不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2002年,我市中心城区的城中村改造揭开了全市“村改居”的序幕。期间,我市各地基本上坚持“几不变”原则,如社区居委会拥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不变;农民享受的农村优惠政策、福利待遇不变;原村民户口性质、计生政策等在最少四年过渡期内不变等。
    改变农民观念成为关键
    市委农办有关负责人认为,“村改居”成败更要看“后续动作”,如镇区公共财政是否真正或有能力向社区倾斜,把城市公共服务延伸到“村改居”社区,真正让群众享受到城里人的福利和好处。在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同时,更为重要的是促使农民生活方式、行为习惯、思想观念等自然“融入”城市化。
    据了解,在改革进程中,我市“村改居”社区大多实行经济事务与社会事务管理分离,实现“政企分开”,改革农民集体经济体制,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小区,发展农村社区文化,推动城市管理体制向“村改居”后的社区延伸,农民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正逐步向城市文明转变。
   
记者 赖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