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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文明车 行文明路
市精神文明办、交警支队倡议机关公务员树立交通文明形象
作者:徐向东 刘洪希 发布时间:2006-06-16 来源:中山日报
  本报讯 近日,市精神文明办、市交警支队联合发出倡议书,倡导全市机关公务员树立交通文明形象,提高交通法制、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三个方面的意识,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展现国家公务员良好的交通文明素质,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优良的交通秩序。 我市争创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和交通秩序,是全国文明城市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交警部门全力做好交通管理工作外,有赖于全市机关公务员的积极参与和配合,为此,市精神文明办和市交警支队联合向全市公务员发出了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