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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主要做法和体会
广东省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2005年5月)
作者:中山市文明办 发布时间:2006-08-04 来源:市文明办
[B]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努力构建和谐中山[/B] 中山市是我国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的故乡,是广东省辖地级市,地处珠江三角洲中南部、珠江口西岸,北接广州,毗邻港澳,全市总面积1800平方公里,下设19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国家级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常住人口255万,其中户籍人口139万。有旅居世界87个国家和地区的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80多万人,是著名的侨乡。 改革开放以来,中山的城市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据中国社科院对全国200个大中城市2004年综合竞争力评估,中山排名第15位。去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610.14亿元,比上年增长18.7%,户籍人均生产总值达44005元;工业总产值突破2000亿元,外贸出口总值99.9亿美元,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5.1亿美元。 1995年,中山市被省委定为创建文明城市先行点。1998年省委省政府在中山召开了全省创建文明城市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中山的经验。同年,中宣部组织中央新闻媒体对中山经验进行了集中宣传。中山先后荣获广东省文明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联合国“人居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实施畅通工程管理模范城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等二十多项称号,并获得中央综治委颁发的“长安杯”。 中山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紧紧围绕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致力于为人民群众创造一种更美好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始终把广大市民作为创建的主体,把创建的过程变成中山人自我发现、自我教育、自我完善的过程,变成传承历史文化传统,增强归属感的文化自觉过程,变成促进公民道德自治和社会自治,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始终坚持尊重人、尊重文化发展规律的原则,将创建工作融入市民日常工作和生活,融入城市点滴进步,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山特色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文明创建之路。 一、激发社会创造活力,让市民真正成为城市发展的主体 广大市民是文明城市的创建者,同时也应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市委市政府对此有着高度共识,注重在文明创建中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推进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投资环境创新,努力消除阻碍发展的消极因素。1998年启动了以公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公有资本成功退出微观经济领域,政府不再与民争利,极大地激发了市民的创业欲望和社会整体的创造活力。目前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占经济总量的90%以上,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超过11万户,约三分之一家庭自己做老板;拥有电子、灯饰、健康科技、包装印刷等国家级产业基地18个。簇群经济、特色经济、民营经济成为中山经济蓬勃发展的坚实基础,企业和个人作为城市建设者的主体地位得到充分体现。同时,市委市政府尊重市民的民主权利,不断扩大有序的政治参与,推进村(居)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推行政务公开,落实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如在一些重大决策出台前,采取旁听、听证会、社会讨论等各种形式,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在实行近20年的市长接待日、市长专邮等制度的基础上,2005年又开设了“城市论坛”,搭建起让市民公开表达意见、参与公共管理的新平台,提升了城市的开放度和文明度。 二、优化社会发展环境,让市民充分享受文明创建的成果 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中山一直以来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建设阳光型和服务型政府。2000年以来共取消73%的行政审批项目,2005年4月正式开通行政审批服务在线系统,成为全国最早探索全部审批项目上网的城市之一。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切实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建设诚信中山。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社会稳定,成为广东唯一一个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起点高、要求严、措施实,城市功能设施完善,市容整洁,秩序良好。坚持可持续发展,大力抓好生态保护和建设,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目前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7.54%,人均公共绿地达9.76平方米,营造出一个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同时,市委市政府始终关注社会公平,让所有市民都能分享到城市文明的成果,成为城市文明自觉的推动者和维护者。在全省率先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达到99.39%,并稳妥推进农村保险向城市社保并轨。健全涵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基本医疗救助制度,开展“身边的希望工程”,全市困难家庭子女均被列入资助范围。安居工程连续实施近20年,基本解决了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大力发展老龄事业,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鼓励支持市民创业,城镇登记失业率长期控制在2.5%以下。每年开展“同是中山建设者”主题活动,表彰优秀员工,重视保障外来工权益。 三、弘扬优秀人文传统,让市民不断增强文化归属感 中山名人辈出,文脉兴盛,具有深厚的人文底蕴。传承伟人故里历史文化,弘扬中山现代人文精神,不仅能凝聚民心、聚合民力、发挥民智,更能强化优秀人文价值的认同,丰富和温暖中山人的精神家园。市委市政府大力开发利用人文历史资源,投入1亿多元,重建孙中山纪念馆,加强孙中山故居周边环境的保护。编写《中山市志》、《孙中山志》等出版物,在中小学校开展中山历史人文教育,举办“好山好水好儿女”中山文化名人推广月活动,广泛宣传报道地方历史文化和杰出人物。推动企业文化建设,让员工有强烈归属感,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组织开展大讨论,提炼出“博爱、创新、包容、和谐”的新时期中山人精神,增强城市发展的精神动力。重视挖掘蕴藏在民间鲜活、富有生命力的地方特色文化,积极开展民间传统文化活动,并注重把现代人文精神注入传统文化形式。全市有曲艺、戏剧等群众文化艺术团体156个;广泛开展文化广场活动,两年来举行演出5200多场次;广东省获得全国“民族民间艺术之乡”称号的29个乡镇中,中山占了4个。从1988年开始,每年春节都举行的以扶危济困为主题的慈善万人行活动,迄今共募集善款3亿元。该活动已成为具有时代性、持久性、群众性特征的新民俗,成为中山人发扬孙中山先生倡导的博爱精神、关心社群、关爱弱者的生动写照。 四、丰富创建活动内涵,让市民自觉提升现代文明意识 文明的发展,最终是人的发展;文明城市的创建过程,很大程度上就是人的现代文明意识确立、形成的过程。中山高度重视现代公民意识和公民道德的培育,引导广大市民把提升文明意识和文明素质作为自觉的行动,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促进人的现代化。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以“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为先导,弘扬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制订颁布市民文明公约、市民公共场所行为守则,促进公民现代文明习惯的养成。开展中山全民读书月、中山合唱节、中山社区文化艺术节等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通过评选十杰市民、十杰青年等活动,强化公民教育的示范效应。开通“文明中山网”,开展全民评议“我最讨厌的不文明行为”等活动,提高文明创建的公众参与度,引导市民自我教育、自我完善。坚持城乡共建,持续开展科技、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有效推进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创建工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德育基地,构建起社会、家庭、学校教育三结合的未成年人教育社会化大德育体系,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市委市政府将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动力,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进一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建设既适宜居住又适宜创业的和谐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