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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垃圾分类”或可抵物管费
中山拟施行垃圾分类奖励计划,对居民进行以物换物、抵税等奖励
作者:记者陈思敏 发布时间:2012-12-20 来源:南方都市报

雍景园幼儿园的孩子将废旧电池投入垃圾箱。通讯员供图

    有毒有害垃圾若处理不当,会给生活环境造成极大危害。近日,市社工委公布“我为中山善治献一策金点子”大赛获奖名单,在10个获得优秀建议奖的“点子”当中,市民胡汉超提出的《建立有毒害垃圾的有奖回收制度》建议,市民上交有毒害垃圾后可奖励纸巾、牙膏、洗衣粉之类的日常用品,以提高市民回收有毒害垃圾的积极性。

    建议:扩大有毒害垃圾回收箱覆盖范围

    中山市火炬一中教师胡汉超在《建立有毒害垃圾的有奖回收制度》中建议,为了调动市民不乱投乱扔有毒害垃圾,可以采用有奖回收制度。市民集中上交一定数量的有毒害垃圾,可以当场从回收人员手中换取一些诸如纸巾、牙膏、洗衣粉之类的日常用品,这样就会让市民觉得集中存放、上交有毒害垃圾“有利可图”,大家在处理这些垃圾时就不会将它与其他生活垃圾混装了。否则,小区里面的有毒害垃圾回收箱可能会好久还“吃不饱”。

    在建立有毒有害垃圾有奖回收制度的同时,他还建议扩大有毒害垃圾回收箱覆盖范围,将它延伸到居民家中。此外,他还表示,环卫处应公布来小区回收有毒害垃圾的固定时间,实现有毒害垃圾专车专运。

    胡汉超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山市实施垃圾分类已经很多年了,但是成效不显著,垃圾往往不分类就扔掉,特别是有毒有害垃圾。”他举例说,电池中含有的汞、镉、铅等重金属,一节电池烂在土里,将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导致1立方米的土地失去使用价值,而只要一粒纽扣电池,就可以污染60万升水。

    回复:通过各种方式推进垃圾分类

    对于有毒害垃圾分类效果不明显及胡汉超的建议,市环卫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研究,并虚心接纳意见。

    对于未来该如何加强有毒害垃圾的分类工作,市环卫处表示,他们正制定方案,拟实行垃圾分类奖励计划。以小区为突破口,对实行垃圾分类(包括有毒害垃圾)的居民进行以物换物、以旧换新、抵税、抵物业管理费等奖励;对垃圾分类工作做得较好的小区实行精神上与物质上的奖励。

    同时,还将与城区大型商场合作,试行电池销售以旧换新的办法,对购买电池的顾客给予一定的优惠。

    此外,他们拟在城区的垃圾转运站内试行以旧换新或奖励活动,定时安排专人,对居民交来的旧日光灯、电池等有毒有害物和可回收物进行更换或奖励一些日常用品。还将采取多种投入方式,在小区增设垃圾分类设施,向市民赠送垃圾袋或环保袋等;配套垃圾分类收集的车辆等;对中心城区道路两旁的旧垃圾分类箱进行分批更换,并设计成不同形状款式,起到亮化城市的作用。

    市环卫处还表示,还将通过垃圾分类宣传与培训、完善垃圾分类配套设施等方式,推进中山市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走访]

    垃圾分类10年垃圾依然乱投桶

    中山市政府发出《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通知》并实施垃圾分类以来,已经整整十年,有一定成绩,但收效不大。究其原因,市环卫处相关人士表示,市民意识不强、投资复杂庞大、配套体系缺乏,及国内缺乏有效经验参照,这是垃圾处理面临并亟待解决的难题。

    垃圾桶“吃错”有毒垃圾

    在中山市东区夏洋新村的一个垃圾屋前,居民张叔拎着内装旧电池、过期药品等有毒害垃圾及餐厨垃圾的黑色塑料袋,哗啦一声,将整袋垃圾扔进垃圾屋。

    红色桶装有毒有害物,黄色桶装不可回收物,蓝色桶装可回收物,每个桶上都有文字说明。从2002年起,中山市就开始试点推进垃圾分类回收,在公共场所添置2000多套分类垃圾收集箱,然而十年过去了,目前垃圾分类处理情况仍不理想。

    在岐关西路的一个垃圾桶,几颗旧电池被扔在垃圾桶顶上的烟灰槽里,而可回收的一张广告纸却被摆在有毒有害物桶里。

    不知废弃灯管属有毒害垃圾

    有毒垃圾回收效果欠佳与市民垃圾分类认识不够清晰、积极性不够高相关联。南都记者随机询问了近十位市民,发现他们对于有毒有害垃圾认知比较模糊。这些市民对于废电池的认知度较高,但是往往不清楚废弃灯管及过期药品也属于有毒害垃圾。五六位市民不知后两者应分在哪种垃圾的范畴内。

    此外,七位市民表示自己虽支持将有毒害垃圾专门回收,但自己在家中很难做到。“只有在大街上扔垃圾时会专门分一分。”胡先生说,五六位市民担心自己分类后,垃圾处理时却混在一起,“我就看到清洁工直接把所有桶里垃圾全部收走,不分类的。”

    [背景]

    有毒害垃圾量大 环卫部门可上门收集

    据介绍,2002年至去年,中山共收集及处理光管约45万支,电池4500多公斤,收集大件废弃物约20000件(其中包括废旧电视等有毒害垃圾)。

    目前,中山市城区路边安装有垃圾分类箱1600多个,这些垃圾分类箱设置有“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其它垃圾”投放口,每天会有专职环卫工人巡回分类收集路边垃圾箱的有毒有害垃圾(含电池)。

    不少小区内未设垃圾分类的垃圾屋,市住建局也从今年开始拆除居民小区(物业小区)原有的垃圾屋,建设标准新颖的垃圾收集亭统一放置垃圾桶,这些垃圾桶也将会按现有的分类模式(主要分为可回收、有毒有害、其它垃圾三大类)进行标识,以便于群众识别和分类投放。

    此外,环卫处还在城区的五个垃圾转运站设置了有毒有害物回收桶,市民可自行将垃圾送到这五处地点,分别为:竹苑垃圾转运站、华柏垃圾转运站、第一城垃圾转运站、龙腾路垃圾转运站和下闸涌转运站。

    而在一些大型超市、相片冲印店等地方,市环卫处放置160多个废旧电池收集箱,方便市民投放废旧电池。

    市环卫处表示,如果积存的有毒害垃圾量特别大的,可以致电市环卫部门上门收集。联系电话:88386387。

    [链接]

    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存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如废电池、废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废油漆、过期药品等。这类垃圾往往应与可回收垃圾及其他垃圾分类回收,否则会对生活环境造成危害。例如,荧光灯管中含有汞,报废后电光源如被随意丢弃,破裂造成汞扩散到空气中,危害人体健康,污染环境。

    [样本]

    雍景园幼儿园:交旧电池奖励小盆栽

    虽然有毒害垃圾分类的大气候还难以形成,但是雍景园幼儿园已经做出了榜样,成为鼓励市民收集提交有毒害垃圾的范本。

    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五,雍景园幼儿园的孩子们都会将家中的废旧电池带到幼儿园,投进有毒有害垃圾回收箱里。回收10颗废旧电池就可获得一个小盆栽的奖励。盆栽包括黄豆、葱苗、花生等,颇受孩子欢迎。该做法已持续两年。

    该幼儿园陈老师告诉南都记者,这一活动每次都有近200孩子参与(约占全园孩子的一半),学生与家长都十分积极。两年来,他们已收集超过1000斤废旧电池。家长反映说,不仅孩子逐步养成收集废旧电池的好习惯,这也带动了家长和亲戚朋友。因此废旧电池除了来自家庭,有的也来自家长的公司或朋友那里。

    据悉,中山市环卫办已在雍景园幼儿园、广东药学院中山分院等部分学校、小区安装了近300套有毒有害物回收箱,定期有专职环卫工人分类收集这些箱内的有毒有害物垃圾(含电池)。

    计划中的奖励办法

    以小区为突破口,对实行垃圾分类(包括有毒害垃圾)的居民进行以物换物、以旧换新、抵税、抵物业管理费等奖励;对垃圾分类工作做得较好的小区实行精神上与物质上的奖励。

    与城区大型商场合作,试行电池销售以旧换新的办法,对购买电池的顾客给予一定的优惠。

    在城区的垃圾转运站内试行以旧换新或奖励活动,定时安排专人,对居民交来的旧日光灯、电池等有毒有害物和可回收物进行更换或奖励一些日常用品。

    采写:南都记者 陈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