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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停车位被商铺霸占
■记者走访:商铺确实“占”了22个公共车位以揽客■部门回复:未发现车位被转包,已责令商铺撤销标识
作者:记者周闪雨 摄影报道 发布时间:2013-04-19 来源:中山商报

记者看到商铺门前的22个车位均标着"悦玺阁专用车位"。

    近日,火炬区至尊豪苑业主李先生向本报反映,称小区物业公司和一棋牌室(商铺)“勾结”,私自出租公共停车位。记者昨日走访发现,棋牌室确实占了商铺门前的22个停车位,称免费给业主和顾客停靠。住建部门回复说,尚未发现物业公司和棋牌室有转包车位收费的情况,现已督促商铺撤销所占车位的标识。
业主投诉公共停车位被霸占
  李先生是至尊豪苑业主,他告诉记者,他于2010年入住该小区,3年来,车子一直停放在小区外围的公共停车位,还是免费的。“4月份以来,有人在白天时段用障碍物和绳子围起停车位。”李先生说,从此要向商铺交停车费,而按《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他怀疑,小区物业公司私自将公共停车位承包给名为“悦玺阁”的商铺,以此收取停车费。“在尚未得到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下,物业公司将停车位私自租给铺面收取费用,严重违反物权法并侵害了业主权利。”
商铺占了22个公共停车位
  昨日,记者到至尊豪苑了解情况。走近名为“悦玺阁”的棋牌室时,记者看到商铺门前的22个车位标着“悦玺阁专用车位”字样。对于业主的投诉,棋牌室女老板对记者说:“你找物业公司的芳姐谈。”
  记者找到芳姐了解情况,对方回复说,物业公司并没有串通商铺出租车位,业主以及顾客将车停放在“悦玺阁专用车位”是免费的。
  既然是向业主免费,标示“专用车位”会否误导业主?对此,芳姐表示,商铺做生意也有难处,但物业公司已出面和商铺协商,建议其拆除该标识。部门回应
  尚未发现车位被转包收费
  火炬区住建局在回复记者采访时称,经查询,该物业公司具备对室外停车位进行收费的资格,但通过查阅商铺的物业服务合同等资料,尚未发现物业公司和商铺之间有转包车位以此收费的情况。目前已要求物业公司加强车位管理,维护小区车辆停放秩序,保障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要求物业公司和商铺撤销“悦玺阁专用车位”标识。该区相关部门会继续跟踪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