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山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实施办法〉的意见》,市中医院成立“开展作风建设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中共中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展作风建设基层(窗口)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就开展作风建设创建活动制定相关工作方案。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坚决抵制药品销售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模范遵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医德规范,为提升我市卫生职业道德水平,促进全市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