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山市工商局以“正作风、抓落实”为中心,以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为突破口,深入推进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风清气正、聚力发展的良好工商形象。
一、“九查九纠”开展自查整治工作
一查工作态度,坚决纠正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不良风气;二查工作落实,坚决纠正执行不力、落实迟缓等影响发展的行为;三查工作纪律,坚决纠正擅离职守、不务正业的行为;四查履职履责,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五查政务公开,坚决纠正办事制度不公开、不落实的行为;六查工作效能,坚决纠正责任意识不强、效率低下的问题;七查依法行政,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的行为;八查后勤管理,坚决纠正公车私用、奢侈浪费的行为;九查廉洁从政,坚决纠正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行为。
二、多管齐下加强社会监督检查
一是市局督察队负责加强对各单位、部门的日常检查;二是组织特邀监察员、聘请大学生不定期开展暗访;三是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各登记注册大厅的监督管理;四是对曝光、暗访的问题及时通报。
三、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建立各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兼职监察干部协助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对存在问题不重视、整改不到位、群众意见比较大,以及被曝光、查处影响队伍形象的,将对有关领导约谈或问责,被查处的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