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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就收费 追讨才给票
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停车就收费网友称不如商场
发布时间:2013-05-31 来源:中山日报

    在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多个政府部门设有办证大厅,因为地处中山三路与银通街交会处,停车非常紧张。作为政府的窗口单位,理应为群众停车办事提供方便,然而,市民投诉和记者明察暗访都表明,在这里停车不管时间长短都需要交费,而且不主动提供收据。物价部门 “停车不足15 分钟不收费”的规定被装裱在停车场仅供观赏。

  投诉:政府机关停车管理比不了商场
  网友“刀刀”通过中山网论坛曝光了自己的在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以下简称“二办”)停车时的一次特殊经历:5月23下午,我到二办去送文件,24日早上又去取文件,两次临时停车物管都要求“交钱”。该办公区不知归哪个部门管理,停车场车位紧张不说,只要停车就要交钱,交了五块钱也没收据。“刀刀”说他的感受是,旁边的商场、小区停车还有个免费停车时间,这里没有。政府机关停车管理咋比不了商场、小区呢?他不明白!
  实际上对于二办停车就收费的问题,本报新闻报料热线也曾收到投诉,不过,当时投诉的内容是:停车15分钟收费5元属于“霸王条款”,因为办证大厅一般不太可能在15分钟帮群众办完事。
  暗访:停车就收费不主动给发票
  5月27日上午10时,记者对二办停车收费问题做了明察暗访。
  中山三路左拐进入银通街,前行掉头,再右拐便到了二办大楼前面的停车场。中山三路和银通街停车紧张,因此,二办大楼前的停车场停得满满当当。记者开车靠近办公大楼时,一名穿制服的物管走了过来,问记者办事时间长还是短,得到“比较短”的答复后,他在前面走,让记者跟着他,在靠近办公楼的位置找了一个临时车位。记者停好车,他即向记者索要5元,收钱后并没有给记者提供发票或是收据,在记者一再追讨下,他才从屁股的口袋里取出一张发票,且发票上收款单位公章模糊不清,除了“中山市”三个字外,猜不出是哪个具体的单位。
  记者在现场观察了10多分钟,有4辆车在物管的带领下找到了停车位。同样,车主刚出车门,物管就伸手收费,而且没有一次主动提供发票,有些车主交钱后没有追要发票,有些车主追讨后,物管才从屁股口袋里摸出一张。
  明察:两块停车收费标牌让人看不懂
  在现场,记者发现除了办公楼前面的停车场外,还有一个室内停车场也是对外开放的。不过,可能是取车比较麻烦的原因,很多驾车办事的民众都不愿意开进取卡缴费的室内停车场。
  记者还发现两块看上去叫人有些不明白的停车收费标价牌。靠右侧的是“中山市停车场收费标价牌”,其中收费项目有一条是临时停泊,小车8时至18时,每辆每次5元,18时至次日8时,每辆车加收2元。标价牌的内容显示,物价部门专门针对二办配套停车场有个批复,备注的第3条表明,二办工作人员车辆免费停放,外来办理业务车辆凭二办内的单位填发《办理业务放行条》免费停车保管服务。备注的第6条表明,停车不足15分钟不收费。
  靠左侧是 “业务办理停车处”的标牌,上有醒目的停车收费标准,不过没有“停车15分钟不收费”的标注。因为正对车辆进入停车场的方位,非常的醒目。
  回复:竟称担心车主办完业务跑掉
  在“中山市停车场收费标价牌”上,记者看到了一个停车场收费监督电话。5月28日下午,记者拨通了这个电话。并陈述了了解到的情况。
  记者:物价部门规定二办停车场停车15分钟不收费是这样吗?
  值班人员:是啊!不满15分钟是不收费的!
  记者:可是我去过两次,刚停车物业就上来收费了。
  值班人员:如果觉得不对你可以找他们啊,他们可能是怕停车的人一出办公区就跑掉吧!
  记者:那也不能刚停车就收费啊?
  值班人员:办完事后,你可以向二办的单位要一张放行条,这样就不需要缴费了。
  记者:可是车刚停下来他们就收了费,不好退钱,而且也不主动给发票。
  值班人员:我给领导反映一下吧。
  记者了解到,这位值班人员正是负责二办物管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