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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三措施方便群众停车
作者:首席记者卢兴江 发布时间:2013-06-05 来源:中山日报
    5月31日,中山日报刊登了"停车就收费追讨才给票,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停车就收费网友称不如商场"的舆论监督报道,引起责任城投集团高度重视。6月3日,该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朱其光带队前往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停车场调研,提出三项便民整改措施。

  ■直面问题感谢媒体监督 将立即整改
  对于记者明察暗访得出 “停车就收费追讨才给票”的问题,城投集团有关负责人调查了解后,向本报通报了有关情况,认为问题确实存在,部分物管人员违反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一方面停车收费后,没有主动提供发票;另一方面,收取5元的“押金”后,没有提醒办事群众,向办事单位索取免费停车‘放行条’,离开停车场时可如数退还押金。由此一来,不排除物管人员公饱私囊的可能。城投集团已经建议物管公司按照企业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处理。同时感谢媒体的监督,他们将立即调查,尽快整改。
  中山达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也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中山市停车场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二办停车场)2012年11月—2013年05月收费汇总表”。从这份汇总表来看,7 个月中,停车收费金额仅为28621元,放行条兑换金额为27916元。但是,记者发现这7个月中,物管公司仅收到放行条5781张,也就是说,一天仅能收到二三十张,显然到二办停车办事的群众每天远不止二三十人,可见很多人是不知道索取“放行条”停车是免费的。

  ■“三项措施”力保办事群众方便停车
  报道刊出后,许多读者致电本报,深表同感,认为“二办”作为政府的一个窗口,不该出现“停车就收费、追讨才给票”的问题,期待主管部门及时整改,还市民一个良好的办事环境。
  6月3日下午,城投集团主要负责人召开“碰头会”后,由朱其光带队到二办停车场调研,提出整改措施,方便办事群众停车和确保相关道路交通畅通。经过现场调研,朱其光等提出了三项整改措施:一是在二办门前停车场显眼的位置树立告示牌,表明停车办事凭 “放行条”是免费的;二是,由负责停车场管理的物管公司制作统一的“通行卡”,标注预收5元为“押金”,办完事后,凭“放行条”放行,并退还押金;三是,对于不办事拿不到“放行条”而停车的群众,按物价局批复的收费标准收费。
  朱其光说,这“三项措施”不一定很科学,但目的是明确的,那就是尽可能保证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随时有地方免费停车。在车位相当紧张的情况下,减少附近单位工作人员和附近居民占用二办停车场的有限车位。当然,晚间停车不紧张时,也允许物业公司对外营业,但前提同样是不影响办事群众和单位工作人员停车。他要求物管公司一定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加强内部管理,堵塞漏洞,为办事群众提供良好的停车场服务。

  ■两项难题希望大家出主意想办法
  调研人员当日经过现场观察、询问后,都认为二办停车场要实现科学有序的管理,确实是一个难题。
  首先是四个出入口很难统一管理。停车场设置了4个出入口,如果和其他停车场一样,四个口都设置四套电子管理系统,会严重影响通行速度;
  二是有限车位被附近居民挤占。“二办”室外和室内停车场只有457个停车位,但物管公司发出的包括二办政府各单位、民生办公区各单位在内的,免费停车证就有1140张,这还不包括平时到二办办事的群众所必需的临时停车位。“尽管如此,我们发现附近一些单位的工作人员或是居民,也经常挤占这457个停车位。”一位调研人员说。
  城投集团是二办停车场的主管单位,有关负责人说,他们也想过很多办法,但二办的停车场确实比较特殊,很难实现科学管理,他们也敞开胸襟,希望广大市民出主意想办法,创新管理,造福办事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