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24年11月1日 星期五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明城市建设>>文明城市 >> 正文
第一季度药品等行政处罚案件公布
23家药店卖假药被关停
作者:记者肖伟 发布时间:2013-07-02 来源:南方都市报
    昨日,市食药监局公布2013年第一季度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公告:23家药店因卖假药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中山市中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则因生产假药“沉香”被没收违法生产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558.25元及处以罚款2752.75元。

    27家企业被罚

    榜单显示,38家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中,有27家因生产、销售假药、假保健食品及假冒医疗器械被查。其中23家药店,因销售假药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即全部取消销售药品的资格。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则在于,其23个企业负责人被处以“资格罚”,即“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0年内均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据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也就是说用这些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来办理与药品经营、生产有关的企业10年之内全部无法得到批准”。

    有药企生产假药被罚

    榜单中,中山市中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因生产假药“沉香”而上榜,其被没收违法生产的药品及没收违法所得558.25元并处罚款2752.75元。中山市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查处的时间为一季度,“有一段时间了”,相关情况需通过详细查询案卷方能知晓,暂无法告知具体情况。但他表示,处罚绝对是根据相关法律来进行的,“既然公布出来了肯定要接受市民的监督,判罚都是依法办事,是根据它的违法情况及性质来定的”。

    关停药店“复活”可举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称,2013年第一季度,该局加强监督抽验和日常检查,积极处理举报投诉。根据《行政处罚法》、《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的规定,通过公告的形式将该局2013年第一季度“三品一械”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向社会公布。对于已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经营门店,如继续营业的,该局将依法从严处理。欢迎市民向其提供相关信息。举报电话:88882119.

    [链接]

    具体上榜企业,可上网查看:(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