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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中秋月饼抽检合格率超99%
其中有两家企业生产的月饼不合格
作者:记者周映夏 通讯员徐泳君 发布时间:2014-09-04 来源:中山日报

    昨日,市食药监局公布了我市2014年中秋月饼监督抽检信息。
  本次监督抽检共对咀香园健康食品(中山)有限公司、中山市采蝶轩食品有限公司、广东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等92家企业随机抽取样品,覆盖了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抽样点遍及全市城乡。共抽检样品279批次,经检验,277批次合格,合格率为99.3%;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0.7%。抽检结果显示,我市月饼质量安全总体稳定,未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致病性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2批次不合格月饼分别为凤梨味水果月饼(被抽样单位:中山市喜洋洋食品有限公司,标示生产单位:中山市喜洋洋食品有限公司,规格:125g,生产日期:2014.08.05);元帅月饼(被抽样单位:中山市常顾百货有限公司,标示生产单位:湖南衡阳市新江月食品有限公司,规格:散装,生产日期:2014年07月11日)。
  本次抽检的检测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总砷、铅、铝、黄曲霉毒素B1、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防腐剂(山梨酸、苯甲酸、丙酸、脱氢乙酸)、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着色剂(胭脂红、苋菜红、诱惑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二氧化硫残留量、违禁保鲜剂(富马酸二甲酯)等20多项。通过分析本次监督抽检情况,月饼酸价超标说明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原料把关不严、过程监控不足、贮存条件不当等问题;月饼检出柠檬黄,说明该生产企业存在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或原料本身存在问题。
  市食药监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不合格月饼生产经营企业立即改正,并依法开展查处工作。该局还发布了中秋节月饼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应当通过正规渠道选购月饼、适宜环境贮存、选择正确食用方式、注重平衡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