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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百家药店立约不售假
举报属实最高可获1万元奖励
作者:记者陈伟波 通讯员郑思敏 阮绮华 发布时间:2015-01-22 来源:中山日报
    “本店郑重承诺不售假药。”1月20日,在西区召开的“全民参与创建无假药城市”动员会上,来自西区100家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与西区食药监所负责人立 “军令状”——签下了经营行为自律约定,郑重向社会作出不卖假劣药品等八项承诺。
  记者了解到,八项承诺主要按GSP规范经营、不卖假劣药品、不非法渠道构建药品、不销售未取得进口药品注册号的进口药品、不在网上违法销售药品、不发布违法药品广告、不以体验方式销售药品、不非法购进药材调配处方等。
  “接下来,西区食药监所执法人员将不定时地对上述单位进行抽查,一旦将严厉查处。”西区食药监所所长黄志聪告诉记者,签约单位将“军令状”张贴在门店显眼位置,接受全民监督,一旦发现有经营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处,对涉嫌犯罪案件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群众举报后,监管部门将在15日内答复,一经查实最高可获得1万元的举报奖励。
  去年,西区食品药品监督所通过全方位、拉网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共立案查处药品类违法案件21宗,其中,销售假药案15宗,向公安机关移交药品类违法案件15宗,初步建立了药品打假的部门联动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