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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企业上诚信黑榜将暂停投标资格
作者:李凤祥 发布时间:2016-04-13 来源:南方日报
中山下月15日起将对建设工程企业实施诚信红黑榜管理制度。南方日报记者 王云 摄
 

    “对A级企业实行激励机制,实施简化监督和低频率的日常检查;对D级企业实行重点防范为主机制,实施警告制度、行业重点监管和高频率的日常检查,并暂停其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和承接新的工程业务。”日前,中山市住建局出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提出将对该市范围内建设工程企业建立诚信奖惩制度。

  “在建筑行业市场相对比较混乱的情况下,政府出台这样的政策,对于规范企业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更有针对性地对建筑企业进行管理,将产生明显的效果和意义。”中山市长江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陈安华认为。据悉,该《办法》自今年5月15日开始实施。

  企业分4等级列入诚信红黑榜

  去年12月1日起,中山就实施了《中山市诚信红黑榜公布管理暂行办法》,通过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建立完善社会信用制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其中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围绕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涉及社会主体信用情况制定专项诚信红榜和诚信黑榜。

  而此次《办法》中对此也制定详细的规定,要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根据信用分值设定,分为4个等级:120分(含120分)以上的为A级,表示信用优秀;90分-119分的为B级,表示信用良好;60分-89分为C级,表示信用一般;60分以下的(不含60分)为D级,表示信用较差。企业初次办理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电子诚信档案》时,初始的分值为100分。

  根据《中山市诚信红黑榜公布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A级企业列入红榜,D级企业列入黑榜,对进入诚信红黑榜的企业,将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

  《办法》要求:对A级(即红榜)企业实施简化监督和低频率的日常检查,具体包括政府占主导地位的招标工程可优先选择A级企业参加工程投标、在评比表彰中,予以优先推荐,并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宣传;对B级企业实行预警机制,实施常规监督和适度频率的日常检查;对C级企业实行防范与监管并重机制,实施强化监管和较高频率的日常检查,并列入专项检查的重点监管对象。

  而对D级企业,即黑榜企业,将实行重点防范机制,实施警告制度、行业重点监管和高频率的日常检查,将暂停其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和承接新的工程业务,同时列为专项检查重点监管对象。

  有不良行为直接降入黑榜

  “根据规定,纳入黑榜的企业就直接出局了,这一年之内都不能在中山市场上玩了,这对于企业的震慑力还是相当大的,对于市场的规范性管理也很有好处。”陈安华表示,“有了监控系统后,对于每个企业来说,就不能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了,一切都要按照规范和标准来执行。

  正如陈安华所言,此次《办法》中不仅制定了详细的企业分级和监管措施,也制定了具体的红黑诚信榜评价办法。比如《办法》规定:“建设工程企业有下列34项不良行为之一的,一年内降为D级,不公布信用分值。”

  “这34项举措非常具体详细,对于企业参照执行非常实用,也切合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有业内人士表示。记者梳理发现,这34项不良行为几乎覆盖了建筑行业的各个环节,比如违反企业资质的不良行为就包括“企业出借、借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其他相关材料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的”“超越企业资质等级承揽工程业务或参加投标的”“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其个人相关《执业注册师证书》、《图章》或上岗证书”等至少5条具体要求。

  如果建设工程企业被降为D级,依据《办法》规定,企业对不良行为已进行整改,并经市住建局核查整改结果,其整改确有实效的,可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缩短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同时将整改结果列于相应不良行为记录后,供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市住建局可延长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