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查看相关资料。
根据《省政法委工作会议纪要》[2016]28号精神,今年需着力推进法治创建活动,要求到今年年底,在全省21个地级市以上城市全面推开各级法治创建活动,其中,珠三角地区50%以上乡镇(街道)要达到省级法治创建活动标准。
市司法局快速行动,在7月12日至7月15日,与市依法治市办联合组成检查组,分赴南头镇的南城社区、五桂山办事处的龙塘社区和西区办事处的彩虹社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进行现场督导,传达了我市民主法治村检查验收评分的最新标准。在督导过程中,检查组认真听取上述社区创建工作的报告,走访现场了解创建的进度,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现场气氛融洽,各社区创建小组纷纷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法治创建工作,对相关档案进行查漏补缺,以最好的成绩迎接省督导组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