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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10月起施行诚信“红黑榜”公布制度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作者:记者徐世球通讯员龚商 发布时间:2016-09-23 来源:中山日报
    记者昨日获悉,《中山市工商局企业诚信红黑榜公布管理实施细则》将于10月1日起施行,遵守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并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将被纳入红榜,而违反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义务、违背诚信守诺原则、弄虚作假等行为,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将被纳入黑榜。 一旦被纳入黑榜,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中山市工商局企业诚信红黑榜》涉及内容多、涉及面广,市工商局收集、整理相关的企业诚信红黑榜信息后,统一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在信用中山网、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市属媒体上发布,同时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企业诚信红黑榜信息每季度更新一次。
  10月1日起同步施行的还有《中山市工商局企业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实施细则》。市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科科长黄文光表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受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罚,如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同理,被纳入红榜的企业将可以享受相应优先权利。
  黄文光介绍,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对被公示的诚信“红榜”单位和个人,如果在公示期内出现违法违规或违诺失信等行为,将取消上榜资格;对被曝光的诚信“黑榜”单位和个人,如果在曝光期内积极纠错,挽回社会影响并取得较大成效,可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提前结束曝光。企业诚信红榜的范围和内容:
  1、经地级市以上行政机关公布为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示为“诚信示范市场”;
  3、企业所注册的商标被行政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或者“广东省著名商标”;
  4、经地级市以上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公示为“诚信经营示范单位”;
  5、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因职务行为受到地级市以上行政机关表彰、奖励;
  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规定认为应当列为良好信用信息的其他情形。企业诚信黑榜的范围和内容:
  1、被给予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或撤销;
  2、被处以责令停业或被处以20 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3、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