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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岐区未参保的户籍居民月缴12元每年可享2.5万医保
发布时间:2006-11-28
  从明年1月1日开始,石岐区未参加医保的户籍居民都可以参加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年度累计支付限额25000元的医疗费用。   据了解,石岐区是我市城镇居民参加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镇区之一,参保对象是仍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以户为单位,参保人每人每月缴纳12元。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后,参保人因住院发生超起付额标准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支付,享受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25000元。据该区劳动保障分局负责人介绍,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从7月1日就已开始实施,目前,该区的基边、天明、岐头和厚兴等四个经联社2600多名城镇居民参加了这一保险。明年,该区的所有居民都可以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