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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山市第三批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示范街申报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委宣通[2006] 5号
发布时间:2006-09-15 来源:市文明办
各镇区宣传办(文明办)、经贸办、工商分局(所)、质监办、物价所(站)、工会、团委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精神,推动我市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广东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等八部门《转发关于2006年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市文明委今年的工作意见和中山2006现代公民教育年活动安排,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三批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示范街申报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我市2006年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要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中山的一项具体措施,以荣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为动力,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公民道德基本规范,深入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弘扬“博爱、创新、包容、和谐”的新时期中山人精神,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和诚信中山建设,巩固成果,树立榜样,稳步推进。 二、活动内容: (一)抽查复检。对我市已被命名的前两批示范街、示范店单位(名单附后)进行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方式进行。自查要在各镇区相关部门指导下,各示范街、示范店对照标准进行自我评价、自我检查;抽查由活动主办方随机选取部分示范街、示范店进行检查测评。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活动主办方要提出整改措施;对工作严重滑坡的,可取消示范街、示范店称号。 (二)申报评选。开展中山市第三批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示范店申报评选活动。要把活动与全市深化文明创建工作结合起来,与文明镇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放心超市、放心市场、放心消费城市和农村食品示范店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以诚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评选表彰活动、青年文明号节约示范行动结合起来。 (三)宣传引导。市属新闻单位及各镇区电视台站要采用多种形式,可通过重要节假日、公民道德宣传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及时报道我市创建活动的新情况、新进展,对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揭露和曝光,加强舆论监督。通过舆论宣传引导,扩大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影响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推荐报送: (一)组织领导:此次申报评选活动,由各镇区宣传办(文明办)负责牵头,经贸办、质监办、工商分局(所)、工会、团委、消协等单位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开展推荐报送工作。 (二)推荐申报:评选范围为商贸流通领域的单位或商业街。已获国家、省、市命名表彰的示范街、示范店不再推荐申报。每个镇区可推荐报送最多3个候选示范店(街),并于2006年5月31日前将被推荐单位的材料报送市文明办。各镇区可参考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示范店标准(见附件)进行推荐报送。 (三)检查评比:市文明办将联合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候选单位进行检查测评。 (四)媒体公示: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对拟命名表彰的单位进行公示。 (五)命名表彰:主办方对评选出的示范街、示范店予以通报表彰,并在适当时候进行命名、授牌。 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是一项长期的民心工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镇区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抽查复检和推荐申报工作。各镇区要将本通知转发到已被命名的前两批示范街、示范店。 附:1、已命名表彰的前两批中山市示范街示范店名单 2、广东省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示范街标准 3、中山市第三批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示范店申报表 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 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山市经济贸易局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山市物价局 中山市总工会 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 2006年4月28日 主题词:评选 百城万店无假货△ 申报 通知 抄 送:市有关领导 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办公室 2006年4月28日印发 (共印200份) 附1: 已命名表彰的前两批中山市示范街 示范店名单 第一批示范街、示范店名单(2002年命名表彰): 示范街 石岐区孙文西路文化旅游步行街 示范店 石岐区 中山市百货有限公司百货大厦、中山市商业中恳百货有限公司、中山市博雅艺术有限公司、广生玉器店、杰元眼镜行、冰冰美容技术中心、翰林书苑 东 区 益华百货有限公司、中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柏苑药房 西 区 金利来专营店、中山市纬士电脑有限公司 火炬开发区 中山市张家边供销社糖烟酒副食经理部 小榄镇 壹加壹小榄购物中心、小榄顺昌电器有限公司、小榄新信通讯有限公司、小榄健亚永生大药房 古镇镇 古镇东方大厦门市部、古镇开元灯饰电器门市部、古镇太平洋灯饰有限公司 黄圃镇 泰和腊味门市部、今荣腊味门市部 沙溪镇 普尔斯马特会员商店 民众镇 中山市大骏纺织有限公司门市部 南朗镇 华润超市南朗分店 三乡镇 三乡今日家居城 东升镇 东升侨源家电贸易中心 南头镇 金盛隆商场 阜沙镇 阜沙夏仔海味店 板芙镇 新力运动系列专门店 东凤镇 华生通讯 第二批示范街示范店名单(2004年命名表彰): 示范店 火炬开发区 中山市众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中山市永晖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中山市利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中山市张家边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西 区 中山市铭科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怡东电脑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南 区 中山市置禾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南区店 小榄镇 中山市小榄镇菊城百货有限公司、中山市小榄镇新强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小榄镇德声电器商场 坦洲镇 中山市坦洲恒兴电器公司 港口镇 中山市兴卫医药有限公司 阜沙镇 阜沙镇亿佰超级自选商场、广东华润超级市场有限公司阜沙分店 东升镇 东升镇益康大药房 三乡镇 中山市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三乡购物中心、中山市三乡镇荣佳电器城 东凤镇 广东华润超级市场有限公司东凤分店、中山市东凤镇友谊超级市场 南头镇 中山市南头益民药店 古镇镇 中山市宝迪斯照明有限公司门市部、中山市胜球灯饰有限公司门市部、中山市古镇镇步布高灯饰电器厂门市部 南朗镇 中山市南朗镇宝成服装百货商场、中山市南朗镇鸿来登购物中心、广东烟草中山市有限公司南朗卷烟批发部、中山市南朗供销社生产资料经理部 沙溪镇 中山市沙溪镇百分百商行、中山市沙溪镇始亨冷气、中山市沙溪镇雅馨电器商场 黄圃镇 中山市黄圃镇东海家私广场 附2: 广东省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示范街标准 一、示范店标准: 第一条 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零售商品称重计量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实行商品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严格的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条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重要商品准入制度,严把商品采购关,仓库保管关,柜台上货关,做到渠道来源不正的商品不经营,合法性和合格性证照不齐备的商品不经营,标识不齐全、不规范的商品不经营,售后“三包”不落实的商品不经营。 第四条 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和国家规定的定价原则,明码标价,明码实价,价实相符,不搞价外不合理收费,反对任何方式的虚假让利、虚假优惠和任何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 第五条 实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保证消费者购物无风险。 第六条 签订并公开《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承诺书》。不以次充好,不掺杂掺假,不经销“三无”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 第七条 严格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坚持“三为主”(即:可退可不退的以退为主,可换可不换以换为主,可修可不修的以修为主)商品退还原则,履行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 第八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 第九条 积极接受和配合工商、质监、卫生等监管部门组织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 第十条 实行营业员、服务人员挂牌上岗,设立评议台、意见箱、保证投诉完结率达100%。 二、示范街标准: 第一条 各商户严格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零售商品称重计量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各商户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和国家规定的定价的原则,明码标价,明码实价,价实相符,不搞价外不合理收费,反对任何方式的虚假让利、虚假优惠和任何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   第三条 各商户在经营中一律使用计量监督部门检测认定的标准计量器具,公平交易,童叟无欺。   第四条 各商户严格执行国家的“三包”规定,服务规范,诚实守信。顾客购买大件商品,按承诺范围送货上门,实行安装、调试一条龙服务和售后跟踪服务。   第五条 市场开办者与商户签订《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责任书》。明确规定商户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掺杂掺假,不得经销“三无”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   第六条 各商户保持购物环境干净整洁,营业员着装得体、举止端正、用语文明、待客热情。   第七条 示范街成立由宣传、经贸、工商、质监、物价、以及消协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指导小组,协调有关工作。 第八条 示范街设有消费者申诉举报站点,负责处理消费者申诉,做到消费申诉不出柜组,不出商店,不出街区,保证申诉完结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