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24年5月2日 星期四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件汇编 >> 正文
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部署“旅游文明公约”工作
发布时间:2006-10-06
[align=center][URL=../photo/showcontent.asp?id=135228][IMG]../data/photo/Others/tn_20069211512959471.jpg[/IMG][/URL][/align]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10月2日公布后,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10月3日开始部署落实工作。 记者在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3日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国假日办已致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假日办和旅游部门,要求各地立即行动起来,集中“十一”黄金周有利时机抓好宣传教育。同时,组织全行业广泛宣传和贯彻落实《指南》和《公约》。国家旅游局将组织各地编写出版《指南》和《公约》通俗读物和宣传挂图,发到基层,广泛进行宣传;酒店、旅行社、景区景点、旅游车船等服务单位,结合实际制作多种形式的宣传品,刊播、张贴和赠送给游客;通过专题讲座、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礼仪形象展示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出游和礼仪基础知识、涉外礼仪、公共礼仪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使《指南》和《公约》广为人知,逐步成为公民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下一步,还要组织开展文明旅游形象大使、文明导游、文明旅行社等评选活动,培育文明公民、文明游客。动员广大游客积极参与。 为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优势,在大力宣传《指南》和《公约》同时,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将组织中国精神文明网、中国旅游网等各大网站参与开展文明旅游“百万游客网上签名”活动,增强公众遵守《指南》和《公约》的自觉参与意识。 中央文明办协调组组长李小满说,下一步,中央文明办将抓紧协调公安部、外交部、建设部、商务部、民航总局等有关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在机场、车站、港口、码头、景区等公共场所对《指南》和《公约》进行宣传,对游客进行文明教育和引导,形成宣传《指南》和《公约》的浓厚的教育氛围。还要协调各有关部门围绕落实《指南》和《公约》,从各自的职能和工作实际出发,分别在教育、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记者钱春弦) [链接]      [B]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B]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注重礼仪,保持尊严。 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衣着得体,请勿喧哗。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女士优先,礼貌谦让。 出行办事,遵守时间;排队有序,不越黄线。 文明住宿,不损用品;安静用餐,请勿浪费。 健康娱乐,有益身心;赌博色情,坚决拒绝。 参观游览,遵守规定;习俗禁忌,切勿冒犯。 遇有疑难,咨询领馆;文明出行,一路平安。    中央文明办 国家旅游局       2006年10月2日           [B]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B] 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游客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游客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中央文明办 国家旅游局            2006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