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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山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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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2007〕2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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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建第二批中山市”绿色社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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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环保局办公室 |
2007年4月30日印发 |
附件1:
中山市绿色社区考评标准(试行)
项目 |
分数 |
考评要求 |
信息来源 |
评 价 |
自评分 |
评价分 | |
A 环 境 管 理 15 分 |
Al 管理体系 |
6 |
成立机构,健全制度,制订计划,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保证经费 |
社区提供的文件、资料及经费使用情况 |
成立机构1分,健全制度1分,制订计划1分,落实措施1分,明确责任1分,保证经费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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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监督体系 |
4 |
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支持绿色社区创建;组织环保志愿团体,促进环保计划实施;健全内部监督制度,确保创建目标实现 |
社区提供的资料,居民意见记录、答复记录,群众座谈 |
有内部监督制度0.5分,有环保意见箱(簿)0.5分,有保存监督记录0.5分,有落实居民的环保意见(建议)0.5分,有成立环保志愿团体1分,有支持创建的具体行动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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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规划建设 |
5 |
规划以人为本,整体布局合理,工程质量标准,建筑材料环保,活动空间宽畅,人居环境良好 |
规划、建设、环保等有关部门的文件、资料,现场勘察 |
规划以人为本1分,整体布局合理1分,工程质量标准1分,建筑材料环保1分,活动空间宽畅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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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环 境 治 理 24 分 |
B1 环保设施 |
4 |
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即“三同时”),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 |
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监测报告,现场勘察 |
全部符合要求得4分,如有一项违反规定扣完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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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污水处理 |
4 |
第三产业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简单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新城区建设要实行雨污分流,旧城区排水管网要逐步实行干管截污;提倡污水处理后循环再用 |
建设、环保、市政部门意见及相关资料,现场勘察 |
第三产业废水达标排放2分,生活污水经简单处理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2分。如果新城区没有实行雨污分流则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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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大气污染防治 |
4 |
有效控制区内大气污染,积极监督区外大气污染;宣传贯彻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没有废气、烟尘污染扰民事件 |
环保部门的意见及相关资料,群众座谈,现场勘察 |
有效控制区内大气污染2分,积极监督区外大气污染1分,积极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1分,没有大气污染扰民投诉1分。有投诉但未及时解决一宗扣1分,扣完4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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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环 境 治 理 24 分 |
B4 垃圾处理 |
4 |
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回收再用,危险废物妥善处置,区内垃圾日产日清 |
环卫部门的意见及相关资料,群众座谈,现场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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