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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山移动杯’异乡舞台 真我风采 同是中山建设者”才艺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5-24

 

各镇区文明办、流动人口管理办:
根据《2006年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和2007年工作意见》(中文明委[2007]1号)文件精神,结合市文明委“同享文明·共建和谐”2007年中山市公民文明行为规范年主题教育活动,决定在全市举办“中山移动杯”异乡舞台,真我风采,同是中山建设者才艺大赛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结合“同享文明·共建和谐”2007年中山市公民文明行为规范年主题,通过举办同是中山建设者才艺大赛活动,提升外来建设者的综合素质和提供展示外来建设者形象的平台,表达他们热爱生活,赞美第二故乡的情怀,体现他们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和多才多艺的美好人生。
二、主协办单位
本次活动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市广播电视台主办,中国移动通信公司广东中山分公司、中山市群众艺术馆协办。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4月初开始至8月初结束。
(二)报名截止日期:5月31日
(三)报名方法:各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站)派发报名表格,或在全市各镇、区移动营业厅、工委会领取报名表格,填写并上交,也可在选拔赛现场报名。
(四)比赛范围:年龄在18岁以上,从外地来中山生活、工作的人员
(五)比赛内容
1、音乐类:独唱、重唱、小组唱、器乐表演;
2、戏剧类:小品、双簧、朗诵、民族舞、现代舞、街舞
3、曲艺类:相声、杂技、魔术、武术
4、其他的舞台表演形式
(六)比赛方法:分选拔赛、预赛和决赛三个阶段。选拔赛在五个分赛区进行,在各分赛区选出8名优秀选手,共40名选手参加预赛,预赛前15名选手参加决赛。选拔赛和预赛采用直接淘汰、待定、直接晋级进行选拔,待定选手视具体情况进行PK赛。决赛可辅以电台听众投票和手机短信投票的方式对选手进行支持,并将其作为评分的一部分。
(七)比赛地点:在三乡镇、火炬开发区、小榄镇、沙溪镇和石岐城区五个分赛区的文化广场进行选拔赛;在市文化中心大广场进行预赛;在中山广播电视台演播厅进行决赛。(具体时间安排待定)。
(八)组织评选:由市群众艺术馆负责本次才艺大赛的评选工作。
(九)奖项设置:设冠(奖金:3000元)、亚(奖金:2000元)、季军(奖金:1000元)、特别表演奖、最具创意奖、最具潜力奖(奖金各为1000元)等奖项。
四、活动宣传
中山广播电视台负责本次活动的宣传推介。
请各镇区文明办、流动人口管理办积极配合,把本次活动做好。
 
 
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2007年5月11日
 
 
 
 
 
 
主题词:移动杯  才能  大赛  通知
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5月14日
(共印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