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市农村思想道德建设
工作会议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各镇(区)宣传办(文明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委办[2008]27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市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二、参加人员
1、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各1名领导(具体单位名单附后);
2、各镇区党(工)委宣传委员、宣传办主任(副主任)、文明办主任;
3、小榄镇、港口镇、黄圃镇马安村、阜沙镇牛角村、大涌镇青岗社区的大会发言人,以及火炬开发区、三角镇沙拦村、板芙镇深湾村、沙溪镇涌边村、三乡镇雍陌村的书面发言人(由各镇区宣传办负责落实)。
请各相关人员依时参加会议。
附:市文明委成员单位
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
附:
市文明委成员单位(3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