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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警车”违规最高奖500元
发布时间:2010-06-21

    违规行为包括非执行紧急公务驾驶警车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驾驶,警车参与婚庆、葬礼及为社会车辆带道等。

    18日,市公安局颁布了《奖励公民举报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办法》,鼓励广大市民举报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市民举报情况,经有关部门查实,可获100至500元奖励。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举报内容主要涉及公安机关警车使用违规和涉案车辆违规两个方面。公安机关警车方面,主要包括以下九种违规行为:使用的警车属于走私、被盗抢、非法扣留、扣押的,借用外单位或私人的,应当报废、拼(组)装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使用伪造、变造的警车牌证的;转借警车、牌证的;警车未依法进行登记或者牌证不全的;擅自喷涂警车外观制式或者安装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酒后或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警车的;非执行紧急公务驾驶警车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的;驾驶警车参与婚庆、葬礼及为社会车辆带道的;非法生产、买卖警车及其号牌等专用标志,或者使用警车及其专用标志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涉案车辆违规方面主要包括以下三种违规行为:违法扣留、扣押的;挪用、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涉案车辆的;违反法定程序和要求处置涉案车辆的。

    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对举报人提供的有关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标准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举报时效、举报材料的详实程度、举报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等,奖励举报人100元至500元的奖金,并通过银行汇款、邮政汇款、到指定地点领取等方式,将奖金发放给举报人。市民也可以直接拨打电话110或23188843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