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我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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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反渎职侵权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管辖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涉及43个罪名,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犯罪,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这些犯罪主要发生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行政管理权、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的过程中,不仅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二是着力查办民生领域的渎职侵权犯罪。坚持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突出查办发生在安全生产、征地拆迁、惠农支农等民生领域的渎职侵权犯罪,以及其它发生在群众身边、反映强烈的案件。同时,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立重大责任事故情况通报机制,制定出台《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工作规定》和 《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工作预案》等,依法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54起,立案查办玩忽职守、纵容违法违规生产等渎职犯罪案件3件1人。 三是严肃查办公安、司法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惩治司法领域腐败的要求,坚决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共依法立案查办公安、司法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件6人,其中法官滥用职权犯罪案件1件1人,公安人员徇私枉法犯罪案件2件2人、刑讯逼供犯罪案件1件1人,违法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犯罪案件2件2人,有力促进了司法公正,维护了法制权威。
一是建立纠正渎职违法工作机制。在对渎职犯罪进行严肃查办的同时,注意发现并纠正执法和司法活动中存在的渎职违法行为,帮助有关单位规范执法、堵塞漏洞。2004年至今,共发出检察建议19份,与相关单位召开座谈会35场,纠正渎职违法行为10起,有效防止一般违法行为向犯罪发展。如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我市神湾镇某建材厂和当地村委会非法用地及土地管理部门执法不力的情况,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监督国土部门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行为。 二是构建行业预防和系统预防体系。与国土、质监、环保、安监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协作机制。同时,积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行业综合整治工作,如配合市国土部门深入开展全市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协助市保险系统大力开展整治保险诈骗活动专项工作等,有效预防渎职侵权犯罪。2004年以来,经检察机关督促,市质监部门严格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市建设部门加强了对地下管线建设的监督管理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开展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宣传月"活动,与电视台合办"预防渎职与依法行政"《城市论坛》,在《中山日报》开办预防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宣传专栏,深入机关、镇区举办巡回图片展览,编印《反渎职侵权犯罪宣传画册》,提高全社会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认知度;在市委党校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基地,在市看守所建立预防警示教育基地,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成员深入机关单位和镇区巡讲,增强党员干部预防渎职犯罪的意识;制作动漫短剧《门神渎职》,增强预防渎职犯罪宣传的时代感和亲和力;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网,在检察外网开辟反渎职侵权宣传栏,设置举报热线和咨询台,向广大市民发送廉政手机短信,努力营造廉洁勤政的社会氛围。 与中山广播电视台举办 "预防渎职与依法行政"城市论坛。
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是做好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全市检察机关以严格、公正、文明司法为目标,加强思想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使全市检察人员更加明确了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职责与使命,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二是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案件线索管理工作规则》,规范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管理;认真执行高检院出台的职务犯罪案件 "双报备、双报批"制度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等,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制定 《办案安全十必须》,严防办案安全事故,确保文明规范执法;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所有不服逮捕决定、拟撤销和拟不起诉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均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确保严格公正执法。三是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工作能力。在市委的高度重视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检察机构于2006年11月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随后第一、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也相继成立反渎职侵权局,进一步强化反渎工作的组织保障。同时,大力开展反渎业务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全体反渎干警参加高检院举办的岗位素能全员培训班,组织前往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学习侦查技能,承办全国"查办徇私舞弊类渎职犯罪研讨班"等,切实加强反渎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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