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
2006年"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在中山市检察院党组和关英彦检察长的高度重视下,在市普法办的有力指导下,我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目标和任务,主动把普法工作寓于检察工作中,大胆创新,积极主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并要求所有部门将普法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具体目标和重点工作,形成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院干警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同时,为加强对普法工作的指导,中山市检察院专门设立普法办公室,调配相关人员,配备电脑、复印机、摄影机、照相机等普法专业器材,并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经费预算,保障普法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以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一是借助媒体力量开展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在《中山日报》、《中山日报画刊》开辟宣传专版,普及检察工作职能和相关法律,增进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二是通过参与普法活动开展宣传。以"12·4"法制宣传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为载体,在城区大信·新都汇、假日广场等繁华地段以及小榄、东区等镇区分别设点,通过图片展览、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提问互动、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社会宣传检察工作职能和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利用"窗口"部门开展宣传。坚持把控申、民行等部门作为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和检察职能的"窗口",开通网上咨询台、民行案件查询绿色通道和12309举报电话等,在受理群众申诉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宣传有关政策和法律,引导群众合法合理表达诉求。
结合工作实际,针对特殊群体,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工作实效。一是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教育。坚持从挽救、教育、帮助的角度出发,注重对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政策教育,建立不捕不诉说理、庭上法制教育等制度,将普法工作贯穿于讯问、庭审等各个环节。二是加强对青少年的引导。积极探索开展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成立未成年人办案组,制定未成年人办案细则,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扶教育。举办"青少年犯罪预防与矫治"研讨会,为单亲家庭子女开展法制讲座等,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三是加强对发案单位的法律宣传。积极落实"一案一评估、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的要求,深入发案单位开展普法教育,努力实现"办好一案、治理一线、预防一片"的效果。四是加强对在押人员的帮扶。派员为在押人员上法制课,在各监室滚动播放普法宣传片,增强在押人员的法律意识。同时,推行检察官接待日制度和约见检察官制度,及时受理在押人员的咨询申诉,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 面向重点对象有"力"度 把握普法宣传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人群的普法教育。一是送法进机关。成立由院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的预防宣讲团,深入162个单位、镇区开展预防讲座,4万多名党员干部从中受到教育。二是送法到企业。出台《加强重点建设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意见》,深入(临海)装备制造产业基地、中山保税物流中心项目现场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廉洁守法意识。同时,应邀到小榄商会、雅居乐、中智药业等企业开展法制讲座,增强企业员工法律意识。三是送法下基层。在石岐、小榄、三乡等镇区设立全省首批民行检察社区联络站,方便群众申诉咨询,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市委陈根楷书记在全市法治城市、法治镇 (区)创建动员会议上予以充分肯定。同时,以设立基层院预防科为契机,深入镇区、农村、社区开展法制教育讲座,举办法制宣传图片展览等,增进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四是送法进校园。加强与市普法办、学校的联系协作,受聘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派员到小榄实验高级中学、阜沙牛角中学等学校开展法制讲座,引导在校学生学法、守法、用法。
一是升级改版中山检察在线网,增加"阳光检务"、"三员之家"等栏目;与市纪委、市委宣传部等合作开设中山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网,点击率达2000万人次,进一步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 二是开通申诉案件网上查询系统,实行立案公开、审查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成立案件管理中心,推出QQ 案件查询、短信回复、查阅案卷"一站式"服务等便民利民举措,方便当事人和律师查询案件和法律咨询,增强普法宣传效果。
院党组中心组每年坚持专题学法4至5次;院领导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各类法制培训,积极撰写调研文章。如关英彦检察长撰写《法治是改革开放的有力保障》、《科学案件质量观是检察机关的生命线》等法制调研文章。邀请专家讲解《物权法》,聆听新《律师法》、新《国家赔偿法》辅导讲座,确保及时掌握、正确使用最新法律、法规。支持干警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通过率连年位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认真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学法用法考试,将学法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组织干警到复旦、华南师大等高校学习,提高干警的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