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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至8月30日我市开展为优抚对象送医送药活动
发布时间:2013-08-27 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为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重点优抚对象的关怀,解决他们“就医难”的问题,8月27日至8月30日期间,市民政局联合市卫生局从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博爱医院抽调医务工作人员组成三支医疗队伍并会同省第一荣军医院医疗队,深入24个镇区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五老”人员、参战涉核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开展送医送药活动。活动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市级财政负担。
    为了能够向服务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医疗服务,各镇区社会事务局已于此前组织人员深入了解所在镇区重点优抚对象的身体状况和求医求药情况,并各自选择了一个方便对象并能提供必要的工作桌椅和遮阳伞等物料的公共场所作为医疗点,动员并提前通知有意参加送医送药活动的重点优抚对象带上病历和相关诊疗报告等按规定时间、地点前往诊疗。疗队将采取定点诊疗与入户诊疗相结合的服务方式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诊疗服务,入户诊疗的对象为因年老或身体原因无法前往医疗点的个别重点优抚对象。8月27日至8月30日期间,三支医疗队将分别前往相应镇区开展送医送药活动,每天活动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我市重点优抚对象(具体包括我市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五老”人员和享受生活补助的参战涉核退役人员等,不包含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对象)可按照送医送药活动时间到相应的服务点接受医疗服务。届时,各镇区将在适当位置悬挂“关爱功臣,为优抚对象送医送药”活动横幅及摆设“优抚对象诊疗点”的水牌,方便群众知晓有关事宜。
    据悉,近年来,我市不断建立完善优抚医疗保障体系,将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并享受补助减免等优惠优待。为方便优抚对象看病就医,我市从2011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工作,优抚对象在定点医院即可完成所有优待优惠和补助的结算。此外,还通过开展“爱心献功臣”送医送药活动,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免费健康检查,组织集中疗养活动等,逐步提高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我市从2006年开始,我市每年均组织开展“关爱功臣,送医送药”活动,并将活动经费纳入当年度市级财政预算,8年来,市财政已累计投入资金约160万元,为重点优抚对象送医送药达500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