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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第三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社会组织目录
发布时间:2014-03-25 来源:市民政局

    近日,市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民民〔2012〕135号)和《中山市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管理暂行办法》,开展了我市第三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相关审核工作。经初审、公示、审定等环节,3月24日,市民政局正式印发《中山市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目录(第三批)》,确定中山市出版物发行业协会、中山市法官协会、心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54家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资质,其中22家为社会团体,32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
    据悉,2013年,市民政局就制定了《中山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管理暂行办法》,并印发了两批《中山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名单,其中第一批有58家和第二批有21家3A及以上社会组织获得共优先录入,作为政府部门委托职能和购买服务的对象。现在又公布了第三批54家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名单。也就是说,目前,全市共有133家社会组织被列入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目录。
    据统计,自2012年8月,启动第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我市进一步加大向社会组织放权力度。在社会自治可覆盖的领域,原则上取消行政审批,改为由政府制定规范、标准和加强日常监管。据统计,目前有包括企业资质认定、等级评定、行业培训、考核等事项向社会组织转移以及社会工作、居家养老服务等事项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中山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第三批)
社会团体(共22家):


中山市福建商会
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
中山市大涌镇商会
中山市内部审计协会
中山市出版物发行业协会
中山市东升办公家具行业协会
中山市东升镇商会
中山市十杰市民联谊会
中山市民众镇商会
中山市西区商会
中山市兰花协会
中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山市法官协会
中山市女法官协会
中山市潮汕商会
中山市乒乓球协会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老年人协会
中山市客家商会
中山市老战士联谊会
中山市孙中山研究会
中山市会计学会
中山市水利学会
民办非企业单位(共32家)
中山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中山市华宇乐颐养院
中山市广东博文学校
华南师范大学中山附属中学
中山市经济研究院
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中山市心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中山市博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华南师范大学中山附属小学
中山市小榄华生幼儿园
中山市东区团益学校
中山市东区起湾学校
中山市东区艳阳学校
中山市东区白沙湾学校
中山市小榄福兴学校
中山市小榄吉安学校
中山市东凤东海学校
中山市龙泉学校
中山市五桂山长命水幼儿园
中山市沙溪厚山幼儿园
中山市神湾神舟学校
中山市玛丽艳娜职业培训学校
中山市火炬区张企职业培训学校
中山市西区翠景东方小学
中山市小榄华生教育培训中心
中山市黄圃雏鹰学校
中山市沙溪华强学校
中山市一中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中山市石岐艺晋职业培训学校
中山市汽车摩托车职业培训学校
中山市金玲职业培训学校
中山市横栏华文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