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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镇(村)工作指引》出台
发布时间:2007-02-25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更好地保护、继承和发扬优秀历史建筑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传统,我市日前出台了《中山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镇(村)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日前,市政府已经批准我市南朗镇、小榄镇、南朗翠亨村、南区沙涌村、火炬区沙边村、大涌安堂村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和历史文化名村。     根据《指引》,凡在我市范围内,镇(村)格局和风貌目前仍然保留着特定历史时期或民族、地方特色,并集中保留有真实遗存的史迹、实物和建筑的,可及时开展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申报工作。     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南朗翠亨村已经完成保护规划,其他镇村在组织调研过程中。该负责人认为,中山市历史悠久,历史资源丰厚,在保护传统建筑和历史文化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申报历史文化名镇(村)有利于保存我市的传统文化,也能够促进完善村镇的规划建设,开发旅游资源,提升旅游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