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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和法制实践不能“两张皮
发布时间:2006-06-16 来源:中山日报
在第5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之际,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各地、各部门都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这对于在全社会宣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今年是“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20年来的普法成就使我们坚定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20年来的工作经验也提醒我们:法制宣传和法制实践不能“两张皮”,如果没有法制实践的扎实推进,法制宣传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规范执法是最好的法制宣传。近年来,人民法院推行“阳光审判”公开庭审,普通公民得以进入法庭旁听,司法活动的法制教育功能在这一环节中的体现不言自明,司法权威和司法活动的公信力也逐渐得到树立和巩固。从审批到许可,从管理到服务,各级政府自觉依法行政的努力,生动诠释了法治政府的要义。而各地依法进行的民主实践,更使人民群众在参与的过程中,自然地进入法制的轨道。 过去的经验和教训都告诉我们,要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当前,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创建活动正在广泛开展,要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的前提下,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推进和深化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工作,从而丰富地方和区域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各级政府则要继续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努力提高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只有持之以恒地坚持法制宣传和法制实践“齐头并进”,才能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实现全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新华社北京12月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