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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与法治
作者:沈贞平 发布时间:2006-06-16 来源:中山日报
何为诚信?诚信即诚实、守信,是一种处世精神与原则,是一种道德规范。我认为,诚信是自律的具体表现,是国家走向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讲诚信,首先要靠自律,但事实证明,仅有自律还不够;诚信,根本上还是要靠制度,只有把自律与法治结合起来,把个人修养与外在约束统一起来,才能使诚实守信蔚然成风。为了在全社会上树立起公正、公平的处事态度和大公无私的大道德观念,我国颁布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提倡诚信。可见,诚信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本质要求,诚信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道德基础,是社会关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全社会都应遵守的道德规范与行为原则,是一种资源与财富,是文明、进步及发达的标志。 诚信在国家走向法治的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事实上,诚信是现代经济活动的基础,信息经济学针对“道德风险”提出用外在规范加以制约,就是通过制定法律和市场规划,尽量减少交易双方的“道德风险”,这与我国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为法治经济的目标是一致的。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的经济守法,往往把“诚信”作为贯穿立法、执法、守法、司法过程的基本原则。 总之,世无诚信不宁,国无诚信不稳,业无诚信不旺,家无诚信不和,民无诚信不立,官无诚信不忠。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最重要的道德规范之一,把诚实信用作为对现代公民的基本要求,社会效率就能提高,我国才能更加富强,才能实现法制建设的整体现代化,才能实现党中央提出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