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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直指安全生产
作者:徐兆荣 王研 发布时间:2006-11-28
首部安全生产领域政纪处分的部门规章———《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日前颁布,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形象地称之为“强化安全监督执法的一把利剑”。 用好这把剑,就要严格按《规定》办事,使大家时时警醒,不敢稍有懈怠。从今往后,一把监督处罚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将使那些对安全生产不以为然、掉以轻心、玩忽职守、对安全规范置若罔闻的人,时时悚然自警,不得马虎。   用好这把剑,就要切实用《规定》来规范监督安全生产的整个过程和各个方面。安全生产是一个包括了机构批准、设备采购、人员管理、流程监督等等一个相互关联的过程,牵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中介组织、企业个人等等一系列的方方面面,在这个过程的任何一个环节或链条上的任何一点随意轻率、麻痹大意,都有可能引发事故甚至造成无可挽回的灾难。《规定》正是针对安全生产整个过程中每一个链条和环节上的相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个人的职责,分门别类地作出了具体、翔实、量化的规定,使安全生产的过程有所遵循,事发后的处罚有据有节,使所有的相关责任人都无处遁逃。   用好这把剑,就要动真格,以《规定》来约束和处罚违反《规定》者。对那些违背安全生产规定、罔顾安全生产的失职渎职者,必须是一把真正举得起来又斩得下去的“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