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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城市文明核心动力
——六论贯彻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发布时间:2007-01-22
 文化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核心动力,是一座城市的灵魂。市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构建和谐文化,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路向。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先进文化的引领作用,铸造城市之魂,建设文化名城。 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并成功创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这极大激发了全市人民建设“两个适宜”和谐中山的热情。目前,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观念,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意识,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已经成为我市精神生活的主流。   构建和谐社会,不只是共存和宽容,而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下,多种经济成分和观念成分平衡健康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意识形态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把社会主义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以建设“两个适宜”和谐中山为目标凝心聚力,巩固全市人民团结奋进的思想道德基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构建高尚的行为准则。   大力弘扬“博爱、创新、包容、和谐”新时期中山人精神,激发市民创业意识,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引导人们理性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包容多样,形成关心社会、关爱他人、扶弱助残、热心公益、和睦相处、文明礼让的新型人际关系。   充分利用我市独具特色、内涵丰富的人文历史资源,打造香山文化品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持。努力提高我市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为人们提供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精神产品。广大文化工作者必须站在时代生活的前沿,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科学理论,创造并传播品质优良的文化产品,用先进文化武装全市人民的头脑。   文化的发展和继承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投入。全市人民要以主人翁姿态,投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用实际行动谱写新的文化篇章。(中山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