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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着力发展社会事业
——三论贯彻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发布时间:2007-01-22
  “社会和谐是‘两个适宜’城市的重要追求。要加大社会事业投入,完善社会服务,构建全市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这是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民生愿景。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展社会事业,作为执政为民的重要工作来抓。  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均衡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巩固教育强市成果,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重视民生工程建设,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今年将全面实施十项民生工程,要保证这些民生工程扎实有效,就要进一步改进公共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财政资金向民生方面倾斜。推广并扩大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加快农村合作医疗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过渡,扩大城镇社保覆盖面。建立财政投入社保基金的增长机制,加大社保基金征缴力度,提高征缴率,拓宽社保筹资渠道。建立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大力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事业。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执法监督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能力。   努力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扩大就业与经济增长相互促进的发展模式。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增强新生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建立长效就业机制,规范劳动关系,支持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保护其合法权益。   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努力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充分利用我市独具特色、内涵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和精神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繁荣文艺创作。   进一步优化社会事业领域的资源配置,既能促进社会机构充满生机和活力,人力、物力得到更好的利用,又能最好地运用政府投入机制、市场竞争机制和社会互惠机制,促进社会事业投入主体的多元化,加快社会事业的发展步伐。    中山日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