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24年5月5日 星期日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明评论 >> 正文
公务员都应恪守言行文明
发布时间:2007-05-14 来源:光明日报
 
     

    近日,北京市公安局正式下发了《群众反感的不文明用语和行为举止及群众欢迎的文明用语和行为举止》手册,决定自6月11日起到7月底进行一次大抽查,并强调在8月1日后将对继续存在言行不文明行为的民警给予政纪处分。

    这是一次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承诺,也是首都人民警察充分展示自身公信力的信心标识。它表明,言行文明不再是以往口头上泛泛的提示和警告,而是作为一种具有制度层面上的规范,以约束公安机关“窗口”单位和一线警务人员的言行,这对密切和拉近警民关系,实现执法机关从单纯的“管理型”向“服务型”机制的转变进而达到社会的安定与和谐,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

    不仅如此,北京市公安机关此次下发的关涉言行文明的手册,明确地将执法中极易引起群众反感的一些“不文明言行”公之于众,既使“窗口”单位和一线部门民警清楚地知道在执行职务中该说什么与不该说什么,也使人民群众得以方便地进行自主监督,因而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过去警民间往往因言语不和或警方“反唇相讥”而导致矛盾冲突,但在追究起责任时,却常常为哪些属于非“文明言行”而各执一词。如今,不管是哪个部门的警察,只要你口中有诸如“嘿!说你呐,你是干什么的?”、“你自己的事儿,多跑几趟怎么了?”、“话都讲不清楚,报什么案”等言语和开警车不穿警服、开特权车以及民警坐着却让群众站着回答问题等举止,一概被列入“言行不文明”的范围,群众都可以直接举报。

    在笔者看来,言行文明不光是对首都“窗口”单位和一线部门警察的强有力约束,还应成为所有公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必须恪守的一条底线。道理很清楚:既然公务人员的职务行为乃国家授权而为,他的言行举止自然就代表着国家公务机关的形象。言行文明是国家对每一个公务人员的最起码要求,一旦有人触犯了这条红线,就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哪个公务人员有出言不逊和行为举止肆无忌惮的权力。

    多年来,我们对公务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的文明执法要求,一直是一以贯之的,比如对政法干警的若干规定和对人民警察的五条禁令,早已深入人心,执行得也不错。但是,这并不等于公务人员的言行也都达到了“文明”的程度。说脏话怪话者、行为粗鲁暴躁者大有人在。

    执法公正严明的首要前提是言行文明。一旦以一种友好的姿态、以理服人的处事方式面对公众,即使碰到再大再难的事端也会依法得到解决;即便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情,公众知悉真情后最终也会理解与配合。言行文明与否是决定一个公务人员素质高低的一个重要因素。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关注与培养弘扬言行文明的社会舆情氛围。毕竟国家公务人员不能生活在真空世界中,他们的言行与社会大众的文明价值取向具有一种天然的联系。当影视和书面媒体将个别执法人员的脏话怪话和不文明举止视为“个性语言”和“英雄举动”时,公众无论如何都不应也不能认可这是社会生活的一种真实和必然。提倡言行文明是稀释矛盾、增进理解的润滑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它既是现代社会每个公民都不能回避的一大课题,当然更是每个公务人员必须奉行的从政品德和应尽义务了。(刘国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