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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食品安全既要曝光更要问责
发布时间:2013-05-24 来源:中山日报
    不仅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责任人和负责人进行问责,让其付出血的代价;还要对监管部门的责任人和负责人进行从严问责,让食品安全监管"坚强"起来,并对违法、失职、渎职行为建立惩处机制,才能敦促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和监管部门和人员把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市民的食品安全令人担忧的现状才有可能得到改善。
  报载,21日深夜,广东省食安办通报31批次镉超标大米名单。中山查出4种镉超标大米。其中东升镇岳忠米店的两种镉大米超标近4倍。(5月23日 《中山日报》)无独有偶。5月21日,在光明市场抽取的7个水产品样品及5个水池水质样品的初步检测结果出炉,在检测的24个指标中有4个孔雀石绿指标不合格。
  常言道: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小则关系老百姓的“餐桌安全”,大则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然而,继苏丹红、三聚氰胺、瘦肉精、地沟油等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之后,近日,我市查出4 种镉超标大米和4个孔雀石绿指标不合格。这两条坏消息刺激着市民们敏感的神经,对市民们生命健康安全构成威胁,让市民们有切肤之痛。
  按理说,负责食品安全的部门有工商、质检、卫生等10多个部门,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是质检部门,流通环节是工商部门,消费环节由卫生部门监管等。如果真正有一两个部门很好地履行监管职责,或许这两起食品安全问题不会发生。看来,“九龙治水”,主管部门缺位,各个部门之间又缺乏有效沟通和协作,执法力度难以到位,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可能成了“马戏团的小丑——走过场”而已。
  究其根源,我认为,关键是有关监管部门根本没有把事关老百姓健康安全的食品安全问题当成一件大事来抓,没有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正如此,使得食品安全监管出现了“短板”,以至于食品安全的生产许可、市场准入、产品召回、信息发布、应急处置等工作制度都难以落实到操作层面上,导致各种食品安全问题不绝于耳。
  比如镉超标大米上餐桌,意味着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失守。大米从生产到加工再到销售,各个环节都有监管者,如果有一个监管者从严把关,多检测几次,或许可以防止镉超标大米危害市民。同理,孔雀石绿早在2002年农业部就将其列入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为什么孔雀石绿还能够进入养殖市场?相关监管部门“打酱油”去了?如此追问,不能说相关部门的监管没有责任。
  而今,无论是查出4种镉超标大米,还是抽检出4个孔雀石绿指标不合格,等于是对这种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曝光,这是必要的;随之进行查实,作出相关处理,也是必要的;但仅有这些还不够,还必须有问责兜底。不仅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责任人和负责人进行问责,让其付出血的代价,促其悔过自新、重新做人;还要对监管部门的责任人和负责人进行从严问责,让食品安全监管“坚强”起来,像香港那样建立完善高效的监管机制、风险评估机制和食品定期巡查执法机制等,并对违法、失职、渎职行为建立惩处机制,才能敦促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和监管部门和人员把《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市民的食品安全令人担忧的现状才有可能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