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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爱护自家车子一样对待公共自行车
作者:梁家毅 发布时间:2013-07-26 来源:中山日报
    不妨假设一下,如果这辆自行车不是“公家”的,而是私人的,相信骑乘者必锱铢必较,电动车司机也不会拍拍屁股走人。但这辆自行车是不幸的,因为它姓“公”,所以双方对它的“病痛”不理不睬。
  近年,市民对公共自行车投入了极高热情。一辆辆行走在大街小巷公共自行车,成为城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可其中也出现了极多不和谐音符:有市民骑乘上下路牙和过坑洼路面时不减速,颠簸震动导致车辆损坏;有市民来不及把车子停好,就把车子随便放倒在地上;有市民拔钥匙时大力拧,钥匙在钥匙孔里断成了两截;有市民把停放着的自行车当板凳,坐上去嬉戏聊天;有人将重物放置到公共自行车的前车筐,甚至有人专门破坏车位查询设备……
  所有这些,凸显某些市民对公共财物漠视,是社会公德的缺失。一个良好秩序和社会环境的形成,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正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面对自行车存在的诸多“问题”,仅靠市民自觉维护,希望市民的素质马上就得到提高,那是不切实际的想法。要让公共自行车长久地运行下去,就应该尽快出台《公共自行车维护管理办法》,明确公共自行车损坏、遗失赔偿的详细标准等相关的管理制度,以约束市民行为。除立法外,自行车巡管员还要经常巡查,失当行为予以纠正或约束,或在租赁点加装电子眼等技术性手段进行重点监控,强化防范工作。
  作为公共自行车的受益者——广大市民,必须加强自律,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将爱护和珍惜公共财产当成自己的职责和义务,要像爱护自家的自行车那样爱护公共自行车;发现有破坏或盗窃公共设备设施的违法行为,要敢于制止,或向有关部门积极举报。
  当然,要求每个市民都自觉文明使用自行车,在目前还不是很现实。那么,全方位引导市民文明使用自行车就显得很有必要。首先是舆论引导,可以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文明用车一些常识性的东西,劝导市民做一个文明骑车人。还可以在租赁点或自行车车身张贴宣传标语,提醒市民爱护车辆。其次是人工引导。可以在各个租赁点配备服务人员,对一些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通过制度约束,发现有市民多次损坏公共自行车,而且多次劝导不听者,可以取消其租车资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