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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全民修身行动需要把握好几个理论问题
作者:王灿斌 发布时间:2015-01-05 来源:中山日报

    中山2011年开始实施全民修身行动。三年来,各种新做法、新经验不断涌现,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全民修身行动为全国首创,并无先例可循,在探索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特别是对全民修身行动的理论探讨,始终是一个薄弱的环节。要深化全民修身行动,笔者认为,亟待把握好以下几个理论问题。

  ■正确把握“修身”的内涵
  修身作为儒家的道统,在其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中处于核心地位,其内涵也是很清晰的:修身就是个体心性修养、道德品质的提升。中山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民修身行动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修身,是指修养身心,涵养德性,努力提高自身思想道德修养水平。但一些单位和部门并没有准确把握和深入理解修身的概念,因而在宣传上,在推动全民修身行动的具体实践中出现了偏差。具体表现如下:
  一、认为修身包括修智、修德、修行。这种说法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也容易蛊惑人心,实际上是站不住脚的。首先,人的智力、知识水平的高低与人的德行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其次,人内心的善恶,只有通过其外在行为来加以判断,也就是说,道德是内在道德意识与外在道德行为的有机统一。这也是我们常说的,一个人的行为就是他的道德品质。从这一意义上来讲,把修身分为修德与修行,割裂了人的内在道德意识与外在道德行为的关系,不仅现容易产生歧义,同时在现实中也容易误导民众。
  二、把修身泛化为健身、环保、养生等其他活动。如某些单位组织员工举行了一场篮球赛、或趣味运动会,或请专家举办一场养生讲座,就说达到了修身的目的;又如某些单位倡导通过植树造林和保护生态环境来开展修身行动;等等。虽然人的身体状况、外在环境的好坏对人的情绪、心理有一定的影响,但循着这一思路,“仓廩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岂不人的穿衣吃饭都可以视为修身的内容?显然,这种“全民修身是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的把修身内容泛化的做法,是对全民修身行动的表浅化、庸俗化的理解。
  因此,简单说来,修身就是“修德”,除此以外,没有别的。

  ■正确把握修身的目标
  在修身的目标问题上,各种提法都有,如:“建设幸福和美中山”、“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等。这些修身目标虽然正确,但由于过于概括而不免显得有些空疏。全民修身最终要落实在人人修身上,这些目标对于个体修身而言,操作性不强,难以收到实效。
  在如何确立这一目标问题上,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应把目标定得太高或过低,目标太高(如成为圣人),容易使人“高山仰止”,滋生畏难情绪,或浅尝辄止,或半途而废;目标过低(如做人的底线)容易使人迷失努力方向,开展全民修身行动也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这一目标应当是每个人通过自身的努力可以达到的。那么应当确立一个什么样的目标?笔者认为,这一目标就是达到道德上的自觉。
  何谓道德自觉?我们知道道德有功利的一面,也有超功利的一面。孟子曾经举过这么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两个方面:你看到邻居家的小孩掉到了井里,如果你首先想到的是,你把小孩救上来,小孩的父母会酬谢你,或者周围的人会赞扬你,而去救人,那么这种经过现实利害计算后作出的道德选择就是道德的功利的一面。但如果你首先根本就没有想过小孩的父母是否会酬谢你,周围的人是否会赞扬你,看到小孩掉到井里马上就去把小孩救上来,这种不计较利害得失的道德行为就是道德的超功利的一面。一个人只有具备超功利的道德观念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道德自觉。
  超功利的道德观念并不意味着对经济利益的全然排斥。人“直接是自然存在物”,人的衣食住行的需要总是与经济利益息息相关。正当的利益追求不仅内在于人的本性之中,而且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之源。超功利的道德观念强调的是,当一个道德事件发生而我们面临道德选择时,必须无条件的按照自己的内在道德观念、道德良知去行动。开展全民修身行动,就个体的目标而言,就是要培养这种超功利的道德观念,使之成为我们的坚定信念,达到真正意义上的道德自觉,自主自觉地过一种德性的生活。

  ■正确把握个体道德与群体道德的关系
  人人修身固然是全民修身行动的题中之义,但人既是单个的个体,同时又是一定的群体 (团体、组织)中的成员。社会有机体的复杂性决定了不可能仅仅通过道德教化、个人自律的途径就能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因此,开展全民修身,不应停留在“人人修身”这一笼统的提法上,而应厘清个体道德与群体道德之间的关系,针对不同的修身主体,采取不同的方式和途径,才能真正有效提升社会整体的道德水平。
  就外在而言,个体道德是指个体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群体道德是处于社会某一领域或团体、组织中的人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人的社会性存在决定了个体道德的主体同时也是社会群体中的个人,因而,个体道德并不是游离于社会群体道德的一种独立存在物,两者具有相辅相成的一面。但个体道德与群体道德的区别也是很明显的。个体的人作为感性(物质)和理性(精神)的存在物,既是有限的,同时也是无限的,总是试图超越自身的有限达到无限与绝对的自由。人的这种自我实现、自我完善的精神追求在道德领域甚至可以以英雄主义的牺牲行为超越自我利益,指向某一崇高的道德目标。佛家的“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就是对这种牺牲行为的写照。但当个人进入社会,作为群体的一员进行道德选择时,他考虑的就不仅仅是自我的利益,他还必须考虑到群体中的其他成员的利益,这时他不能再以个人自身某一崇高道德目标作为群体中全体成员的道德规范,否则将损害群体中其他成员的利益。比如部门利益之所以成为改革的阻力,并不是这一部门中缺少自我牺牲精神的人,而是具备这种牺牲精神的人尽管可以不顾自我利益,但必然考虑改革对这一部门中他人利益的损伤,从而抑制由崇高道德目标带来的牺牲冲动,因而对改革抱消极态度。可以看出,个人的自我超越能力、道德理想主义情怀,在群体行为中容易受到削弱。这就是道德领域的“群体效应”。同样,强调自律,强调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行改造的个体修身方式在群体行为中也难以成功移植。如从改革开放初期到党的十八大,各级党政干部经常接受各种政治思想教育,但收效不大,官场腐败之风甚至愈演愈烈,就是很好的例证。
  个体道德与群体道德的内在矛盾和冲突表明,开展全民修身行动,不能以个人修身取代群体修身,也不能以群体修身取代个体修身。提升个体道德就是要通过道德教化的作用,坚定个体内心的道德信念,达到真正意义上的道德自觉。就中山目前全民修身开展的实际情况来看,政府可以从政策和资金两方面来扶持民间宗教团体、道德协会的发展壮大,这样既可以使修身活动由政府强力推动的“要我修身”转变为大众“我要修身”的自主自觉的活动,同时也使个体修身有了落脚处。而提升社会群体道德则主要靠制度、靠规范。胡适曾说:“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胡适这话虽然未免失之偏颇,但在如何提升社会群体道德方面仍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正确把握传统文化的精华
  开展全民修身行动,离不开从传统文化中吸取营养。但由于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各不相同,因而在修身活动中,以 《三字经》、《弟子规》来修者有之;以各种宗教来修者有之;以《厚黑学》、《孝女心经》来修者有之;以周易八卦、阴阳风水、麻衣相术来修者有之;甚至某些以修身为名的国学馆公然传播一些封建迷信的东西;等等。这种局面表明,只有正确把握传统文化的精华,才能使全民修身行动不走样,出实效。
  把“天人合一”的理念视为理解和把握中国传统文化精神实质的基本指导原则,是长久以来中国学界的共识。对传统文化精华的把握就应从“天人合一”这一概念入手。一般来说,“天人合一”的内涵有二:一是天人相类,指人的个体在形体结构或属性方面与天相似,同时也指人的生活与天的变化具有相同的节律。如人观天象能知人事祸福等。二是天人相通,相通即不同事物之间的相互融合,也就是天人感应。可见,“天人合一”这一命题是传统文化中各种巫文化,如麻衣相术、算命,风水等,甚至中医某些内容的理论基础。然而,“天人相类”、“天人相通”,在今天稍有科学常识的人看来,不过是牵强比附之说,没有任何科学依据。如果只是从这一角度来理解“天人合一”,则不免失其根本,从而遮蔽了“天人合一”这一命题的真正内涵和当代价值。那么,如何把握“天人合一”这命题的真正内涵呢?我们认为,“天人合一”的要义就在于它是一个价值性命题,是由个体的内在体验而来的最高人生境界。而传统文化,就其主流和大体而言,落实在儒道两家。儒道两家都讲“天人合一”,并以此作为人生追求的最高境界或目标。“天人合一”之境,在儒家思想中表现为天人合“德”,即最高道德境界。在道家特别是庄子思想中则表现为天人合“艺”(徐复观先生在其大著《中国艺术精神》中有精辟的论述),即最高艺术境界,从而使中国文化呈现出鲜明的道德特征和艺术特征。
  就儒家而言,其思想不出学统(格物、致知)、道统(诚意、正心、修身)、政统(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间。三者浑然一体,而以道统为核心和灵魂。道统的继承与发扬,不能简单停留在字面上对儒家经典作出解读,而要化道体(心性)为境界,也就是对“天人合一”之境要有深切体认。借用徐复观先生的话来说,就是“须以思辨之力,推扩其体验之功”,唯其如此,儒家思想才能在历代士人身上展现出活活泼泼的生气,也才能成就自身挺立的人格。孟子言:“无恒产而有恒心者,唯士为能。”士何以能?其原因就在于对道即“天人合一”精神境界的体认与确证,乃是传统士人于现实人生中安身立命的最根本的凭籍。“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再次立言”,对“天人合一”这一最高道德境界的追求,落实在现实人生的层面,就是把人格即人的道德品质看得高于其他一切。这是中国文化的最大特点,也是其精华所在。因此,以“尊德性”为显著特点的儒家文化,本质上就是一种圣贤文化,即以成圣成贤为个体人生追求的最高目标。
  开展全民修身行动,吸取传统文化精华,首要的就是要引导人们树立这么一种观念:即人的道德存在是人的本质存在。“幸福不是目的,美德才是准绳”,作为个人,在处理各种社会关系时,要把道德原则置于优先地位。同时,虽然由于封建制度的局限性,由儒家的“内圣”开不出“外王”,但儒家在如何成就个体的理想人格方面仍有诸多可以借鉴的地方,如增进艺术修养 (儒家把艺术视为成就德性之资)、日行一善、慎独等修身方法,都是成就理想人格的重要途径。但如果把这些方法从传统文化中抽象出来去实行,则难以坚持而收到实效。道德的养成需要榜样的力量,对这些方法的借鉴和吸收应置于对传统文化的个案学习之中,才更具有说服力、感染力。就本人对传统文化学习的体会而言,建议把明代王阳明的心学作为全民修身行动“十大行动”中“传统文化弘扬行动”的主要内容。
  王阳明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在立德、立功、立言三方面都有显著作为的大家。宋代大儒张载曾提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儒家最高道德理想,以此来形容王阳明的一生亦不为过。郭沫若曾说王阳明是伟大的精神生活者、儒家精神的复活者。更有甚者说中国历史上只有两个圣人,他们分别是孔子和王阳明。王阳明思想流传千古,响彻中外,张居正、曾国藩、章太炎、孙中山、毛泽东、陶行知等人就从中受益。哈佛大学教授杜维明曾预言:21世纪将是王阳明的世纪。王阳明从小就立下成圣的志向,他一生坎坷,却不改初衷,从千难万险、动心忍性中构建了“良知”本体,并“只依良知行”,最终成为一代圣贤。阳明心学看似深奥难懂,其实直指人心,使人明心见性,简便易行。市文明办可以组织有关专家编写王阳明心学的教材,通过市社科联、市国学促进会和其他民间社团,以交流心得、有奖征文等形式把对王阳明心学的学习推向民间。通过榜样的力量,为现代人如何获得强大的内心、挺立的人格,进而拥有内心的宁静、充实与幸福,实现心灵上的自给自足提供精神食粮。
  (作者供职于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