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承办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中山市道德模范基层巡讲活动的通知》(中委宣通〔2010〕18号)要求,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定于8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山市道德模范基层巡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讲活动安排
(一)8月13日下午3:00,石岐区办事处;
(二)8月17日下午3:00,市公安局;
(三)8月19日下午3:00,东区办事处;
(四)8月20日下午3:00,西区办事处;
(五)8月24日下午3:00,南区办事处;
(六)8月25日下午3:00,市总工会;
(七)8月27日下午3:00,团市委;
(八)9月3日下午3:00,市教育局;
(九)9月8日下午3:00,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十)9月20日下午3:00,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落实主持人、巡讲场地、舞台布置(背景设计由尚意广告公司统一负责,联系人:梁斌,联系电话:13702466898)、投影设备及听众,确保巡讲报告会效果。
(二)宣传典型,舆论引路。中山日报报业集团、中山广播电视台、中山网等市属媒体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的作用,及时宣传报道巡回报告活动情况和社会反响,宣传道德模范平凡的事迹和高尚的情操,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为更多的人效仿道德模范、成为道德模范提供平台,使典型效应扩大为社会效应。
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8月12日